賣淫辯賣酒涉偽證罪被起訴 劉喬安哽咽認罪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前左)遭週刊爆料是援交妹,但她否認並涉嫌作偽證,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16日首度開庭,劉喬安坦承犯行,說會這樣做是要保護小孩,希望法官給她自新的機會。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攝 106年2月16日 大 中 小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2014年遭《壹週刊》爆料涉嫌賣淫,劉喬安認為遭設局偷拍,怒告記者妨害名譽及妨害秘密,堅稱是到飯店賣酒,不是賣淫,檢方檢閱LINE對話紀錄,劉喬安最後改口認罪,被台北地檢署依偽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劉喬安出庭認罪,哽咽希望法官給她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小孩是我的一切」劉喬安表示,自己當時非公眾人物,加上害怕小孩被欺負或霸凌,檢方第一次開庭時被媒體的大陣仗嚇到,才沒有勇氣承認賣淫,但自己現在已經撐過來了,會靠自己的力量扶養女兒,希望法官能給她一次自新的機會。劉喬安的辯護律師也表示,此事件源於記者設局竊錄劉女非公開活動,且劉女在檢方第二次開庭時就坦承第一次開庭說謊,並未影響後續調查結果,劉女說謊的部分也非竊錄案的重點部分,因此認為此案不符偽證罪要件,希望能判處劉女無罪。法官訂於3月16日再開庭。2014年間,《壹週刊》爆料因參與太陽花學運而聲名大噪的「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涉嫌賣淫,劉喬安則認為自己是遭到設局偷拍,控告壹週刊記者妨害秘密及妨害名譽。最後妨害名譽部分雙方和解,妨害秘密部分則因台北地檢署認定壹週刊是為了揭發賣淫集團,才會進行偷拍,並非為了營利目的,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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