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翻覆慘劇 四大疑點引熱議
▲蝶戀花賞櫻團遊覽車在13日晚間9時許,於國道5號接國道3號轉彎處,發生重大翻車事故,共造成32死12傷。圖為鑑識人員14日凌晨持續漏夜採證。(圖/記者林調遜攝,2017.2.14) 大 中 小 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日前發生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33人死亡慘劇,這起意外引起社會許多討論,同時也讓許多問題浮上檯面。例如大客車駕駛過勞問題,其中「待命」時間是否屬於工作時間便引起爭議;又或者是「七休一」未能落實的問題,使民眾質疑勞動部為資方「開後門」。另外,有關於駕駛、導遊的勞保,甚至與旅行社的間的僱傭關係,也都成為討論焦點。
「待命」不算工作時間?對於工作時間的爭議,勞動部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交通部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中,雖然有規定司機「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連續駕車每4小時需休息30分鐘等規定,但《勞基法》中明定,所謂的工作時間是連備勤、待命都算在內,因此不能只計算連續駕駛的時間。不過針對該名司機的詳細出勤狀況,謝倩蒨說,由於雇主並未配有出勤紀錄表,仍無從判斷;目前勞動部已介入調查,將比對駕駛的行車紀錄器、駛車憑單及GPS紀錄,來調查是否有連續上班、過勞等問題。
勞動部為資方「開後門」,致七休一政策無法落實?勞動部說,承載旅客的運輸業僅限於「年節、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為因應「公眾之生活便利」,才可以連續工作超過6日,且雇主應於事前徵得勞工同意,並無開後門的情形。勞動部表示,這3類特殊情形中,承載旅客的運輸業僅限於「年節、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為因應「公眾之生活便利」,始可使勞工連續工作逾6日,且雇主應於事前徵得勞工同意。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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