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一家四口燒炭自殺 1大3小送醫

▲消防局救護單位到場後,緊急將陳姓男子及其三名子女,分別送往榮總、高醫、長庚、國軍高雄總醫院等醫院急救。(圖/記者宋德威翻攝,2017.3.11) 大 中 小 高市警局陽明派出所於106年3月11日11時56分接獲消防局轉報,在陽明路上發生疑似燒炭案,經緊急調派警組前往處理,現場發現一名年約40歲的陳姓男子,旁邊有三名子女,倒臥於主臥室,室內有燒焦之木炭痕跡,並用膠帶將門縫封住,並留有多張遺書,分別是留給陳姓男子的姊姊、妹妹及朋友們。經瞭解疑似家庭因素導致走上絕路。經消防局救護單位到場後,緊急將陳姓男子及其三名子女,分別送往榮總、高醫、長庚、國軍高雄總醫院等醫院急救,目前均無生命危險。
▲高市陽明路上發生疑似燒炭案,經緊急調派警組前往處理,現場發現室內有燒焦之木炭痕跡。(圖/記者宋德威翻攝,2017.3.11〉警方表示,現場是父親帶著3名幼童在家中燒炭,上午11時左右,陳的侄兒到檳榔攤發現沒開門營業,上到二樓發現臥房門縫被用膠帶貼住,連忙撕開入內察看,結果發現陳男與3個小孩躺在床上昏睡,臥房旁的廚房地板有一個烤肉架的木炭在燃燒,姪子連忙報案,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將陳男與3小孩送醫急救。高市消防局表示,現場確認為1個大人、3個小孩疑似燒炭自殺,4名傷者均由消防局救護車送醫,包括父親(38歲)、5歲長子、及4歲的一對雙胞胎女兒,其中5歲男童意識模糊,其餘三人都意識還算清醒或對聲音有反應。警方初步調查,陳男目前仍有婚姻關係,但據家人透露,正與妻子協議離婚中,帶著兩女一男三個孩子在當地居住,家人透露,陳男經濟狀況不佳,鄰居也說,平常3個小孩都會在騎樓玩遊戲,知道發生意外,覺得很不捨。警方表示,陳男目前仍在醫院觀察,警方派人戒護中,將等陳男身體狀況允許之後進行筆錄,訊後會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抵達現場,準備進一步了解案情。(圖/記者宋德威攝,2017.3.11)高市社會局指出,燒炭自殺案經查無家暴及高風險通報紀錄,也未具福利身分,已派社工與母親連絡並到醫院關懷孩子,評估母親家屬照顧功能資源及孩子心理受傷情形,作為後續安置及安排諮商輔導的處遇。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朱宗泰呼籲,生命誠可貴,自殺不能解決問題,應循適當管道紓解,或尋求相關單位幫忙,以免憾事發生,造成家人傷心難過。社會局也強調,父親如有殺子自殺行為,不僅違反《刑法》,依《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規定還要加重刑責二分之一,且社會局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4款,可處強制親職教育及罰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NOWnews 今日新聞 】 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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