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下班還用LINE交代工作 老闆遭判須給加班費

▲台灣職場普遍的問題,就是老闆、主管們公私不分,喜歡用無限上綱的「責任制」要求下屬,用LINE等手機通訊軟體「監控」、「交代」工作事項,而員工們大多敢怒不敢言。(圖/翻攝自網路) 大 中 小 老闆們要注意了!台灣職場普遍的問題,就是老闆、主管們公私不分,喜歡用無限上綱的「責任制」要求下屬,用LINE等手機通訊軟體「監控」、「交代」工作事項,而員工們大多敢怒不敢言;然而新北市勞工局日前受理一起雇主在下班後還用LINE交辦工作的事件,仲裁委員會最後認定,資方確實有在工作場域外提供勞務之事實,應該給予員工加班費。新北市勞工局指出,104年間,首度受理下班後雇主以手機等通訊軟體交辦工作的事件;資方辯稱,當時只要求勞工在家中,使用LINE等通訊軟體通知其他人工作事項,時間並不長,還補貼電話費,不應算是加班。然而對此說法,仲裁委員以勞方所提供之通訊紀錄進行查證,發現資方要求勞方進行之內容,確實已達在工作場域之外,提供勞工勞務之事實;因此,判定資方須以分鐘為單位進行計算,補發勞工加班費。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