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語補習班涉虐童7年 1師認罪反咬受園長指示

補習班「快樂瑪麗安」前南海分校負責人林漢凌與2名老師,涉嫌以「十大酷刑」虐待梁姓幼童7年遭起訴。法院9日首度開庭,林漢凌否認犯罪,但金姓老師(右)反咬是受林指示虐童。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攝 106年3月9日 大 中 小 台北市「快樂瑪麗安」前南海分校林姓園長和劉姓、金姓老師涉嫌凌虐一名梁姓男童近7年,3人上月遭台北地檢署依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林姓園長及劉姓老師皆否認虐童,金姓老師則承認部分罪刑,但強調都是受林女指示。受害的梁姓男童自2歲進入該補習班就讀,直到9歲時才離開。男童11歲時才向父母表示,林姓園長及2名劉姓、金姓女老師曾對他「酷刑」施虐,其中包含用酒精噴眼睛、拔睫毛,冬天被壓進裝冰塊的垃圾桶裡,還被老師抓住腳踝在空中旋轉丟出,給吃發霉點心食物,甚至還被林姓園長帶回家逼穿女裝等,常搞得他傷痕累累,也讓他事後引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事後檢方調查發現,受害的還不只男童1人,認定林女等3人惡性重大,上月偵結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林姓園長表示自己是園長,各班都有班導師,因此自己跟男童很少接觸,全盤否認虐童情事;劉姓女老師也表示,自己不是男童的班導師,男童非由她直接照顧,同樣否認犯行。另一位金姓老師則承認部分犯行,包括把男童的頭壓在水中、拿愛的小手打男童、罰半蹲、脫光衣服在洗手檯沖冷水、拿「看起來不太好」的食物給男童吃、抓腳倒吊旋轉等6項。但金女強調,這些都是受到林姓園長指示,法官問及為何不拒絕或告知男童家長,金女則表示因林女太凶,加上自己又在該補習班上班,因此不敢拒絕,而因為自己也參與虐童,所以不敢告訴家長。3女也向法官聲請傳喚男童、同班學生和另2名老師出庭作證,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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