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拿「磚頭打侵犯老婆的犯人」法庭判他有傷害罪「6個月」,犯人也才久一點?!

  如果發現自己的妻子被人強姦,你會怎麼做?根據《北京晨報》報導,在去年7月22日,這名張姓男子發現自己的老婆被一名認識的人給性侵,讓他暴怒,隔天跑到北京順義區的一個小鎮找到了這名性侵老婆的男子,馬上報警處理。但性侵犯發現自己被追蹤後立刻逃跑,張男在為了阻止他逃走,在對方試圖翻越柵欄時,用磚頭丟他,事後發生了拉扯,一直到警方來才停止。 但沒想到在法庭上,性侵犯的頭部、腰部、臉部都有被打傷,法院判決說當時應該等警方來處理,自己動「私刑」就是傷害罪,張男被判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而性侵男被判3年10個月。網友看到後都說:「重點是能不能易科罰金?」、「大陸也有賤法官喔?」、「看來中國的恐龍法官也不比台灣的恐龍法官差啊」、「法律只是用來保護壞人的」、「判太重了,正當反擊!」、「本來就是傷害罪啊…這叫做私刑報復。」、「往好的方面想她老公可以進去打那個變態6個月」等。來源:論壇真的很怪,難道就要讓人逃跑嗎?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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