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爆炸案開庭 炸彈客稱「腦子嗡嗡叫」求輕判

男子林英昌(前左)被控台鐵松山火車站爆炸案,台北地院今年2月22日一審宣判,依殺人未遂罪判他20年、製造炸彈判10年6月,合併應執行30年徒刑。(檔案照片)中央社 106年2月22日 大 中 小 新北市56歲男子林英昌於2016年7月間,在台鐵區間車上引爆炸彈,造成多人受傷,台北地方法院2017年2月一審宣判,林男遭判有期徒刑30年。全案經上訴,今(4)日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林男再次強調當時只是想輕生,無意殺人,請求輕判,而旁聽的傷者家屬則怒斥他「太自私」。2016年7月7日,林英昌搭乘台鐵區間車自台北車站出發,列車駛抵松山車站前時,林男突然引爆預藏的自製炸彈,造成包括自己在內的25人受傷,其中還有6名少年及1名兒童。林男偵訊時坦承犯案,並稱自己因罹癌、求職不順,才想以自殺式攻擊報復社會,事後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但林男隨後翻供,強調自己只是想輕生,無意殺人,更說自己得了憂鬱症,請求減刑,但精神鑑定顯示林男精神狀況正常,一審法官認同檢方起訴刑度,判處林英昌有期徒刑30年。全案經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4日開庭時林男再次強調自己無意殺人,也說自己並未製造爆裂物,雖然帶了鞭炮填充物,也沒預謀要在車廂引爆,只是當時「頭腦很複雜」才不慎引爆,事後也感到相當後悔。林男也再次表示自己精神狀況有問題,聲請再做精神鑑定,並說自己「開庭時,腦子都還在嗡嗡叫」,他的辯護律師則稱,林男有精神疾病,犯案時像著了魔一樣,但經治療後狀況穩定很多,且犯後也有悔意,請求減輕其刑,讓林英昌可以「活著出獄」。而到庭旁聽的楊姓傷者則痛批林男「太自私」。以她為例,這場爆炸案導致她聽力受損,直到現在都還在復健,而林男看起來好好的,何來精神異常?依她看來,林男的所作所為是傷天害理,應該判死刑。另一名余姓傷者的父親則表示,兒子在參加全國技能檢定前因這場意外受傷,現在仍穿著壓力衣復健,這起爆炸案不僅影響他的生活規畫,也造成心理創傷,讓他到現在都還不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痛罵林男「狀況比我兒子好,哪需要做精神鑑定?」※【 NOWnews 今日新聞 】 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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