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帶綁眼逼口交 女童遭狼師性侵「想吐」

南投縣一名國小老師黃年億1999年在自家開設的開補習班,一名小四女童下課後晚上去補習,黃男見她年幼可欺,又教室只有兩名女學生,於是趁另一名女學生做功課時,三不五時撫摸女童胸部、下體,甚至帶她到廁所,用領帶綁住她的眼睛,再逼女童替他打手槍、口交,女童直到念高一將此事告訴男友,狼師惡行才曝光,台中高分院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黃男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黃男1999年於南投縣一間國小擔任教師,當時年僅10歲的女童每週二、五放學後,就到黃男家中補習,女童指控,因為教室內只有兩名學生,黃男總是會趁另一名女學生低頭寫功課時,要女童坐在他旁邊,把手伸入她的衣服內,撫摸她胸部、下體;或是要女童去廁所,黃男則坐在馬桶上抱住她,上下其手,女童雖百般不願意,但被迫服從。黃男另又多次下課後,要女童到儲藏室,隔著衣褲,抱著小童磨蹭下體,有時則用領帶綁住女童雙眼,要女童替他打槍或是口交,若是女童拒絕,黃男就壓她的頭,逼她就範。直至女童念高一,和男友提及此事,男友告知女童父親後,女童父親才憤而提告。女童證稱,1999年「九二一地震」後,她去上課,就常被老師亂摸、後來老師還拿領帶矇住她的眼睛,叫她握住「一個長長熱熱的東西」甚至有一次要她用嘴含住,她拒絕,老師就硬塞,讓她想吐。和女童一起補習的謝姓女學生也到庭證稱,雖未曾見過女童被猥褻,但以前上課時,女童確實提過被老師摸過大腿,還說老師是色狼等語。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女童沒有誣陷老師的理由,因此判黃男有罪。(鄧玉瑩/台中報導)【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本文由《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