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樂園停業處分被撤 家屬:司法沒救了!

八仙樂園前年發生粉塵爆炸事故,被交通部觀光局以違反觀光條例裁罰新台幣5萬元並勒令停業;八仙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日判八仙停止營業撤銷,5萬元裁罰部分駁回,仍可上訴。圖為前年粉塵爆炸事件現場。(導按照片)中央社 106年3月1日 大 中 小 八仙樂園停業處分1日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雖然全案仍可以上訴,但不少受害者以及家屬相當氣憤,受害者家屬之一的王鈺琇諷刺批評:「司法早就死了、沒救了,還能有什麼期待!」王鈺琇為台灣六二七八仙塵爆公安事件受害者保護協會的常務監事,她表示聽到消息時只覺得「無力感」,交通部放任八仙樂園違法營業這麼多年,如今被法院撤銷停業處分,那八仙樂園違法的部分及設施都解決了嗎?就算重新開園,也沒人敢去。王鈺琇表示,目前刑事以及民事求償都還在進行當中,法院卻認為「八仙全部停業不合理」,因此撤銷停業處分,「這個判決結果,家屬情何以堪!」王鈺琇諷刺說:「原以為台灣的司法只是進加護病房,根本是死了」,蝶戀花事件使2個相關主管機關首長請辭,八仙塵爆發生到現在,有人下台負責嗎?家屬已經很難再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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