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講看嘜/警消登山也失蹤 山區勿獨行

▲民眾登山前務請做好登山計畫與風險評估,才能減少出動直升機等救難資源的付出。〈圖/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 大 中 小 日前一名張姓女子獨自登山,不慎燒掉帳篷導致失溫,空勤直升機緊急出動將她救出;台中則有一名潘姓警員在本月10日獨自攀登合歡山東峰後,失聯迄今12天仍不知所在。而上月28日也有一名台北市李姓消防隊員在花蓮南二子山失蹤,救難人員經大半個月的搜救後,21日忍痛結束搜救行動。獨自登山雖然不用配合他人時間,獨來獨往方便自如,但相對的風險就在於一人無法掌控與應付所有的狀況,而且一旦發生體力不支與迷路,一人的意志力遠不如集體的打氣,若再加上不小心受傷,那真的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登山是不少人休閒時喜愛的戶外活動,但近來登山意外不斷,也讓不少人聞「登山」色變。其實,不管甚麼樣的休閒活動都有風險存在,在變化莫測的山區,就算是經驗豐富的山友也難預測下一秒可能會發生什麼事,而為避免發生意外時無法即時救援、求援,一般也會建議民眾切勿獨自登山。細數近來的山難意外,發現其中有不少都是獨自登山失聯的案件,其中有像張女那樣幸運獲救的,也有如潘姓員警那樣至今不知所蹤,讓家屬心急如焚的。登山風險本就不小,獨自登山風險更大,許多資深搜尋隊員都曾呼籲民眾,切勿一個人登山,以免在山區遇上疾病、受傷等意外時無法即時救援。而像李姓消防隊員在南二子山失聯的例子,雖然他並非獨自登山,但卻為了尋找水源脫隊,最終失聯,也因此,不少管理單位都呼籲民眾在山區「應避免獨行」,以免發生意外也無人可協助、求援。為了加強登山活動意外事故預防管理,台中市與南投縣也陸續通過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明定進入公告山域從事登山活動時,應具備有定位功能之器材及可供緊急聯絡之通信設備,且應由具緊急救護能力的領隊帶領並辦理登山綜合保險;若進入特殊管制山域登山,則禁止在非因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改變登山計畫。而山難救援耗資甚巨,該條例也明定,如於特殊管制山域遭遇登山事故,政府得向民眾收取搜救費用,若為合法申請者,可由登山險核定的搜救費用上限支付,如果是未依規定入山發生意外者,除了依違規項目開罰外,也須自行負擔所有搜救費用。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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