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旺季來臨 年報編製不實 負責人最高可罰240萬

▲金管會。(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股東會旺季將來臨,為利公司及早規畫股東常會召開時程、編製年報及順利於股東會討論重要議案,金管會30日提醒各公司應注意事項,包括年報編制、設置獨董和審計委員會,其中若年報編制不實,最高可處公司負責人新台幣240萬元罰鍰。在年報編製部分,金管會已於今年2月9日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隨著即將進入股東會旺季,金管會提醒公司務必依修正後的相關規定編製105年度年報。金管會說,今年年報新增項目,包括獨立董事有反對或保留意見,或是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但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議決事項等,都需在年報中記載,公司董事酬金揭露也須包含董事酬金、兼任員工及非員工職務領取酬金等。金管會也提醒,往年公司編製年報常見缺失主要包括董事、監察人如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漏未揭露該法人股東的相關資訊、未依規定揭露董事及監察人的酬金、漏未揭露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等。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公司財報或年報有缺失時,除會被要求改正外,未來也會優先被列入抽查對象,甚至可能影響增資案等送審事項,情況嚴重者還可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對公司負責人處以24萬元到24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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