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遭「判刑期最長」的囚犯,6人總和居然多達「14萬年」!反觀台灣…..是在扮家家酒嗎?
反觀台灣…….全文如下: 犯罪就要接受懲罰,這是法律存在的根本,在廢除死刑的國家,很多惡性案件只能依靠增加服刑的年限來做出懲罰,有人因此會被判處幾百年、上千年,甚至有人被判處監禁上萬年。▼1、美國犯人霍爾姆斯被控訴奧羅拉世紀電影院槍擊案的主犯,造成了12死70人受傷,被判處12個終身監禁加3318年有期徒刑,終生不得假釋。
▼2、澳大利亞歷史上最恐怖的殺手,殺害了35名無辜群眾並造成23人受傷,此外還有4次縱火3次汽車盜竊案,最終被判處35個終身監禁加1050年有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
▼3、美國阿拉斯加一名叫杜德利韋恩的男子殺害了自己的妻子、丈母娘還有一名大學生,被判處10000萬有期徒刑。
▼4、俄克拉荷馬州男子查爾斯史葛魯濱孫因侵犯6名幼童被判處3萬年有期徒刑,他的幫凶被判處了20750年有期徒刑。
▼5、2004年三名男子製造了震驚世界的馬德里火車爆炸案,造成192人死亡,1500多人受傷,三人最終分別被判處42924年、42922年、34715年有期徒刑。
▼6、泰國人ChamoyThipyaso因為傳銷欺詐,有1.6萬泰國民眾上當受騙,累計被騙金額達到了2億美元,被判處141078年的有期徒刑,成為世界上有記載被判處刑罰期限最長的犯人。
一個人被判刑幾萬年甚至10幾萬年究竟是什麼感覺,這些人也就這麼在大牢中度過剩餘的人生,還是老話一句歹路不可行。趕快分享出去吧!VIA:flxdaily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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