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武》除役軍用悍馬車 美奧勒岡州可望允許上路行駛

▲美國參議院通過議案,允許除役的軍用悍馬車在奧勒岡等州,有條件作為民用,在路上行駛。(圖/美國陸軍.2017.3.31) 大 中 小 擁有一輛軍用悍馬車是許多男人的夢想,美國參議院通過議案,允許除役的軍用悍馬車在奧勒岡等州,有條件作為民用,在路上行駛。根據美國「國防新聞」(Defense News)網站報導,參議院通過645號議案,允許從軍隊除役的悍馬車與其他箱型車一樣,有條件作為民用,在道路上行駛,這項議案還需要白宮批准。根據這項議案,除役的悍馬車只要支付81美元(約2460元新台幣)稅金就能夠永久合法。不過,軍用悍馬車除役後雖然能合法上路,但僅能用作為俱樂部內使用、展覽與遊行用途。儘管使用仍受限,仍讓許多悍馬車收藏者相當興奮。如果議案獲得批准,奧勒岡州將是第一個退役悍馬車可以合法上路的州。悍馬車的正式名稱為「高機動性多用途輪式車輛」(High Mobility Multipurpose Wheeled Vehicle,縮寫HMMWV或Humvee),主要用於取代M151系列吉普車。1991年波斯灣戰爭中,證明了悍馬車優異的機動性、越野性、可靠性和耐久性,以及各式武器承載上的安裝適應能力,間接促使該款汽車聲名大噪。雖然製造商美國汽車(AMC)推出民用版本,但是除役的軍用悍馬車仍是不少收藏家的最愛。美軍在2014年底開始出售除役的悍馬車,但是只能作為越野車,用途受到限制。因此許多州盼望能夠放寬除役悍馬車的使用限制。媒體報導,中華民國陸軍汽基廠已整理10輛車體完整妥善無缺的除役悍馬車,將不依往例進行切割破壞,準備標售給民間,希望能讓除役的軍事裝備,在民間繼續保存下去。不過,這批除役軍車將無法領牌上路,且不符合經濟部的油耗標準,頂多只能申請農用或在特定區域行駛。
▲陸軍用於野戰防空的復仇者防空飛彈系統,也以悍馬車為載具。(資料圖/記者呂烱昌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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