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歲師鐸獎校長硬上7歲姪女,女童淚訴:「姑丈一直動直到變軟才出來」但法官認定「合意侵犯」輕判4年!

南部1名77歲退休國小校長被控性侵年僅7歲的姪女,但法官審理時不僅未讓被害女童送請心理鑑定,也未讓司法心理師介入輔導、調查,最後以女童一句「姑丈不知道我不舒服」為由,認定案件為「合意侵犯」,輕判4年,讓民眾都無法接受。(示意圖)此名校長曾榮獲師鐸獎,因為女童家中媽媽教育程度不高、爸爸靠打零工維生,2013年拜託退休姐夫幫忙輔導功課,想到這名77歲姑丈卻趁指導課業,長期以手指、下面侵害7歲姪女。2015年6月,女童母親發現姊夫把房間反鎖,起疑後刻意發出噪音,想告誡「家裡有人」。後來對方開門,還從容地打招呼後離去,母向前逼問女兒,剛開始,受害女童還不敢說出事實,最後禁不住逼問,才崩潰坦承:「姑丈摸我胸部」讓她震驚不已,2人抱頭痛哭。女童表示,姑丈會趁著教導功課時撫摸她身體,有時手會伸進衣服裡摸胸部,有時候還會從褲頭伸進去摸「尿尿的地方」,如果是去姑丈家補習,姑丈有時候還會把她帶到2樓脫光衣服,接著用「尿尿的地方」放進她「尿尿的地方」,而且每次做完都會給文具或100元封口,要她別跟爸媽講。女童還更具體地指出,姑丈尿尿的地方有戴套子,每次身體都會一直動、一直動,直到變得軟軟的,才塞不進去又滑出來,雖然自己不喜歡,但不敢反抗也不敢說出來,但因女童十分在意課業成就表現,對權威角色較害怕,怕姑丈會因此不教功課,更怕被爸媽罵,選擇隱忍多時。開庭時,被害女童確切指出對方身體特徵,連下半身有幾顆痣、胸口的印記都幾近吻合。 對此,姑丈辯駁,女童家庭經濟不好,想拿一筆賠償金才誣陷。但被害一家尚未提出求償,姑姑就已多次前往並主動提出賠償,並表示「我老公已經70幾歲,別讓他被抓去關」、「如果真的有發生,妳也該原諒。」等語,所以法官並不採信被告說法。至此,原以為案情已經相當明顯,且檢察官也依對未成年人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罪嫌起訴,求處重刑。但法官宣判時,卻變更檢方起訴法條,改依對未滿14歲男女猥褻罪判2年,更認定侵害過程被告無法勃起,依對未滿14歲男女侵犯未遂判3年,合併執行4年。法官認為,女童沒有向姑丈告知自己不舒服或不開心,因此認定被告沒有違反女童意願。但受害女童早在偵查庭簡述時,當庭證稱「不喜歡姑丈對我做出的行為」,但法官對該證詞視而不見,不僅忽略加害人與女童的親屬關係,也未將師生間的從屬階級列入考量,引發法界人士抨擊。曾任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的律師鄭嘉欣指出,案件的審理過程明顯有調查不完全,應該送請鑑定女童有無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並囑託司法心理師鑑定女童供述的信用性及對性的認知能力。法界人士表示,性侵行為是否未違反幼童意願,應由心理專家專業調查佐證,而非任由法官推論。若被害者因恐懼而失聲或全身僵硬無法反抗,法官卻仍因一句「被告不知道我不舒服或不開心」就認定性侵未違反幼童意願,讓民眾都無法接受。網友翻紛紛怒罵「司法已死」、「搞不好有其他受害者」 「7歲有可能合意?」、「下限沒有底」來源:PTT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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