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呼籲清明掃墓 盡量別燒紙錢、以免引起森林火災
▲清明節連續假期,掃墓人潮紛紛出籠,公墓及雜草火警卻也頻傳,消防局調派人力四處滅火,消防員疲於奔命。(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4.2) 大 中 小 清明連續假期,掃墓祭祖向來為台灣人所重視,民眾於掃墓時依習俗會燃燒金紙及燃放鞭炮,林務局特別呼籲民眾祭拜祖先心誠則靈,最好不要燃燒金紙,以保護環境避免空氣汙染及波及附近森林引起火災。無論如何應小心防火,避免菸蒂、餘燼未處理或焚燒冥紙不慎引發火災,最好能夠攜水上山,焚燒冥紙後將未熄的殘火澆滅,確認火苗徹底熄滅後再離開,否則一旦引燃週邊雜草易造成森林火災。林務局指出,依據森林法規定,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此一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至於失火燒毀國有森林者,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且除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另外,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森林保護辦法第34條規定對於舉發且查獲燒毀國、公有林嫌犯者,每案將發給10萬元以內的破案獎金,且若情節重大者,將提高至新台幣100萬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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