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亞釋憲案 學者:該從更源頭的稅制下手
林若亞。(圖/記者林調遜攝影,2015.5.27) 大 中 小 財政部委託提出稅制改革的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副教授陳國樑,對大法官會議針對林若亞聲請釋憲案,做出745號解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定額、不能列報必要費用屬違憲,部分行業應適用執行業務所得部分,陳國樑指出,過去大法官都是為家庭倫理、基本生存權作解釋,從來沒碰過租稅公平,如今卻找最末端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比較不適合,「應該從源頭的綜合所得相關著手。」
所謂薪資所得特別扣除定額,即納稅人現行每人每年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最高為12.8萬元,但如果申報的薪資所得沒有超過12.8萬元,那麼只可以扣除申報的薪資所得額。目前財政部表示依大法官解釋內容,於2年內提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估計540萬薪資所得申報戶有望受惠。但陳國樑教授強調,若要稅制上的公平,應該要從所得稅來著手較適合,若只從末端下手,可能還是沒辦法解決根本問題。他也表示,未來忙完財政部委託的稅制改革提案後,會再特地撰述來討論,哪些稅最有辦法解決所得扣稅不公平的問題。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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