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以中國大陸為例 推動法庭審判直播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13)日表示,將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案,開放「法庭審判直播」,讓民眾進一步了解司法,同時也使法官判決公開受檢視。(圖/記者陳彥驊攝) 大 中 小 最高法院先前曾針對王光祿案進行直播,司法院先前也決議將針對婚姻平權議題進行言詞辯論並直播,但法庭審判卻仍未能讓一般民眾窺見其神秘面紗下的真面目。對此,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13)日表示,將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案,開放「法庭審判直播」,讓民眾進一步了解司法,同時也使法官判決公開受檢視。徐永明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針對《法院組織法》第90條提出修正案。徐永明表示,現行法條中「在庭之人非經審判長許可,不得自行錄音、錄影;未經許可錄音、錄影者,審判長得命其消除該錄音、錄影內容」的規定,嚴重違反「公開審判」的價值,甚至有圖利法官、迴避公民監督的情形,因此必須要予以修正。徐永明除了舉歐美先進國家為例,包括美國、英國及加拿大等國都有審判直播以外,也舉中國大陸為例表示,自2013年起,中國大陸也陸續在「庭審直播網」上直播法院審判過程。他直言,「連大眾印象中這麼專制的國家都能這麼做了,台灣有什麼理由反對審判公開化?」東吳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表示,之所以要進行司法改革,最大的原因就是民眾無從了解司法運作的過程,雖然全國一審刑事案件全年約有37萬件、民事案件多達100多萬件,可能無法每件案子都進行直播,但仍應當建立標準,使人民了解法院審判過程。他也強調,若司法院有心改革,這件事甚至不用修法就能夠完成。前檢察官、律師高宏銘也指出,過去在推動「法官掛名牌」的政策時,也遇到許多反彈,有認為「法官非公眾人物」的聲音傳出,但在成功推動以來,並未出現因此造成問題的情況。他還說,且在10多年前台灣法庭就曾直播過審判過程,顯見法庭直播在國內是有一定民意支持的。高宏銘表示,現在雖然有些公開審理的案件能夠申請旁聽,但名額相當少,申請手續也相當繁雜,無法真正落實公開審理,不過若能直播的話,就可以突破時間與空間的侷限,使民眾更容易了解法庭實質運作內容,如此一來將能使大眾對司法審判過程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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