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稅改 要解決3大爭議 分級分離課稅較獲認同
▲財政部召開首場「我國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之檢討」座談會,聽取學者專家及工商界的意見。(圖/記者顏真真攝,2017.2.10) 大 中 小 財政部10日召開首場「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檢討」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雖然與會學者專家與工商界代表意見有所不同,不過,大多認為,檢討股利所得稅負是否過重及內外資稅負不衡平等問題可做為這次稅制改革方向,並採分級、分離課稅模式較簡單可行,賦稅署長李慶華則強調,目前對稅制調整方向沒有定見,相關意見都會納入參考評估,下周將召開第二場座談會,等到改革方向聚焦、凝聚成具體方案後,不排除另外召開公聽會。為提振股市量能,健全台灣股利稅制,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進行研究,作為修法參考,期中報告出爐,初步提出內資(個人居住者股東)股利所得採單一稅率分離課稅、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另為股利所得單獨設計稅率級距,即分級分離課稅)或部分股利免稅合併計稅申報(適用現行累進稅率級距)等檢討方向。政大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會中報告時指出,目前台灣股利所得課稅制度有3大爭議點,首先是股利所得稅負較重,而且有重複課稅問題。第二則是內、外資股利及盈餘租稅待遇不同,外資稅率20%,內資個人股東累進稅率5%至45%,易衍生「假外資」爭議。第三、兩稅稅率差距過大,綜所稅率5%至45%,營利事業所得稅17%,容易形成「兩個所得稅」的一國兩制情形。對於股利所得課稅方式與內外資處理,中華財政學會提出4大建議,包括廢止兩稅合一設算扣抵,稅負不該在股東或公司單一階段課,而是經由公司與個人兩階段同時課稅,以平衡稅負,解決爭議,而分離課稅法與股利所得部分免稅法為可行方向。陳國樑認為,股利所得的課稅,之所會有稅負過重,造成內外資稅負差異,原因在於股利所得在個人階段的第二次課稅,解決問題之道當從股利所得在個人階段課稅方向著手,在改革方向上,廢止設算抵扣後,可考慮包括股利所得分離課稅,股利所得部分免稅或分離課稅與部分免稅並行等三方式,但會傷害綜所稅「量能課稅」原則,且可能造成稅收損失。不過,政大財政系名譽教授陳聽安認為,公司享有個人所沒有的權益,兩者是獨立個體,公司應負擔相當的義務,因此不算重複課稅。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則說,台灣是小型開放經濟體系,應講求務實的公平,讓稅制維持中立性,而降稅不見得讓稅收減少,不必執著於重複課稅或如何振興股市,先讓股利所得課稅實現內外一致就可以,並建議分離、分級課稅及定額免稅,但若稅率低於20%的股民適用稅率再往下調,做法簡單,也不用再爭執重複課稅的問題。與會的券商、工商協進會等業界代表,也多支持分離課稅,並希望依照所得規模來做分級課稅。券商公會代表賀鳴珩就指出, 樂意看到分級、分離課稅20%的做法,只是美國總統川普都已開始思考降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願將綜所稅降到40%、營所稅升到20%做為交換條件,因此,建議政府找財源可思考將目前5%營業稅調高至7%。政大財稅系名譽教授、前立委曾巨威則反對分離課稅,他認為,目前台灣的資本利得部分課稅不夠完整,一旦分離,稅基將更支離破碎,稅制將沒有機會從根本結構上去做完整的改革。李慶華指出,舉辦座談會就是凝聚共識,雖然稅改無法人人滿意,但若大部分人能接受就是不錯的方案,將會把大家提供的相關意見納入參考評估,14日也將再舉辦一場座談會,而研究團隊將在兩個月內就相關數據及稅收影響進行相關評估,4月15日委外研究將會說明學者建議政策走向,屆時不排除再開一場公聽會,於5月提出符合政府施政需要及社會各界期待的改革方案。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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