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打電動?文化部招募電競役實際工作內容其實是這樣
▲文化部近日正式公告,增設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圖為示意圖。(圖/記者陳敬哲攝,2016.8.16) 大 中 小 文化部近日正式公告,增設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為民國82年次前出生及民國83年次後出生役男各5名,一共10個名額開放申請,報名日期到2月24日截止,歡迎各路電競好手申請。繼先前「鍋貼役」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後,近日文化部招募「電競替代役」也引起熱潮,台灣電競選手在國際電子競技比賽成績耀眼,在立委呼聲下政府也將電競產業納入職業運動輔導,並制訂專法,期待電競產業帶動龐大經濟產值。而近日文化部也公告「106年文化獎項及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評選作業」,其中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共10名,含民國82年次(含)前出生及民國83年次(含)後出生役男各5名,只要符合資格,即可報名。對於外界認為的電競役就是爽打電動一說,文化部綜規司人力資源科長顏容欣表示,招募電競役後,會讓公協會電競公司來申請名額,主要工作內容可能包含電競推廣或是幫忙電競的教育訓練,但端看各協會如何規畫;而今年是屬於試辦性質,若成效不錯之後就會考慮繼續招募。
申請資格
為民國70年次後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參加由奧林匹克理事會所認證之電競賽事,並獲得第3名(銅牌)以上成績者。
(2)近5年(民國101年1月1日以後)參加國際電子競技聯盟(IeSF)舉辦或委辦之電子競技賽事,並獲得第3名(銅牌)以上成績者。
(3)曾參加具規模職業電子競技賽事(每年度參加至少三分之一以上賽事者),並具有1年以上職業選手資歷者。具規模賽事之定義如下:
A.該賽事存續進行2年以上。
B.該賽事參賽隊伍數須有4隊(含)以上或個人賽事8人(含)以上。
C.該賽事每年度(可分為數個季度)需有50場以上賽事(不含熱身賽、資格賽及其他正規賽前之賽事)。
D.該賽事需有完整賽事規章、選手準則及賽事裁判團。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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