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窗簾都無「防焰標示」 消基會籲政府檢視法規一致性

▲消基會今(10)日公布市售窗簾及床單床包進行採樣檢測,發現窗簾都沒有防焰標章,呼籲政府全面檢視相關消防法規的一致性。(圖/消基會提供) 大 中 小 每個人家中都會有的窗簾、床單使用起來安全嗎?消基會今(10)日公布市售窗簾及床單床包進行採樣檢測,發現4件樣品不符合《織品標示基準》的規定,並基於安全考量檢視「防焰標示」,結果12件聚酯纖維及棉製窗簾都沒有防焰標章,呼籲政府全面檢視牽涉到共通性安全標準的商品法規,以及相關消防法規的一致性,讓業界有所依循。消基會在大台北地區的量販店、DIY家具店、家居館、生活雜貨店及網路購買,針對棉及聚酯纖維製成的現成窗簾及床單床包進行採樣,共計採得22件樣品,其中有12件為窗簾,10件為床單床包組。在標示調查部分,有4件窗簾不符合《織品標示基準》規定,其中3件只有標示尺寸,有1件沒有任何標示,都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1條的規定,依同法第15條規定,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廠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消基會表示,防焰標示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一樣,不屬於強制性規定,所以,並未規定所有織品業者要標示,但是基於安全考量他們也一併檢視,發現 12件成品窗簾都沒有防焰標示。消基會認為,《消防法》11條規定11層以上建築「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的地毯、窗簾、布幕等織品,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法令的缺乏一致性,而規定的缺漏和消費教育也待改正和加強,因為對於住在都會區高樓層建築物的消費者,商品缺乏防焰標示,就完全失去選擇的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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