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鎖鍊擋張志軍車隊 二審逆轉判魏揚8人無罪
▲黑色島國青年總召魏揚、賴品妤、拷秋勤樂團DJ陳威仲等8人,以鐵鍊捆身結成人肉鎖鍊,阻擋張志軍訪台車隊,高等法院今(9)日判魏揚等8人無罪。(圖/記者楊淳卉攝,2016.3,11) 大 中 小 中國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2014年6月訪台,驅車前往烏來參加活動時,突然遭黑色島國青年總召魏揚、賴品妤、拷秋勤樂團DJ陳威仲等8人,以鐵鍊捆身結成人肉鎖鍊,阻擋車隊,被檢方依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一審判有罪但免刑,案經上訴大逆轉,高等法院今(9)日判魏揚等8人無罪。判決書指出,魏揚等人於2014年6月26日下午近4時,以鐵鍊及麻繩綑綁身體,橫向排開擋住新烏路四段,攔阻張志軍車隊,並高喊「中國凌虐弱勢族群少來假扮親善大使」等抗議口號,占用車道,影響許多用路人,檢方依妨害自由、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罪將8人起訴。魏揚等人主張,肉身綁鐵鍊擋路是表達政府應重視民意訴求,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一審認定魏揚等8人基於公益而觸法,判有罪但免刑,高院今(9)日上午改判8人均無罪,而公共危險部份還可上訴,對此,被告王駿燁今出庭聆判,對於判決結果相當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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