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彥文砍女友獲輕判 反廢死:恐造成「有錢能殺人」觀念
▲「台大宅王」狠砍殺前女友。(圖/翻攝自張彥文臉書) 大 中 小 台大碩士高材生張彥文殺林姓前女友,11日上午二審結果出爐,從一審的無期徒刑,改判成有期徒刑21年6個月。反廢死刑全國後援會總召陳正育表示,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是此案沒判死刑的一個重點,可能會造成「有錢就能殺人」錯誤的法治觀念。全案民事部分,張男與林女家屬已達成和解,賠償1261萬元;刑事部分,張男坦承犯行,一審法官認定尚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罪嫌判其褫奪公權及無期徒刑而未判死,二審經多次審理,高等法院最終改判有期徒刑21年半。仍可上訴。反廢死刑全國後援會總召陳正育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受害者家屬願意原諒,對法官是一個重要的依據,但他認為法官不能因此對每件案子都輕判,可能會造成「有錢就能殺人」這種錯誤的法治觀念。陳正育說,如果犯案情節殘忍重大者,就算賠償獲得到被害家屬原諒,也應該判處死刑,以警惕世人,讓凶嫌不能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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