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逃過一死? 高院上午10點宣判二審結果
「台大宅王」張彥文被控性侵砍殺前女友,因羈押期即 將屆滿,台北地方法院17日提訊張彥文,法官庭末諭知 延長羈押2個月,圖為庭後張彥文上車回看守所。 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4年6月17日 大 中 小 三年前,台大高材生張彥文因不滿林姓前女友提分手,在台北市當街狠砍林女47刀致死,事後竟還脫褲親吻屍體下體,去年,一審法院依殺人、侮辱屍體等罪,判張男無期徒刑,使他逃過死刑。家屬不滿判決結果,將案件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將於今(11)日上午10點做出二審宣判。據了解,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張男非全無教化可能性,沒有必要判處極刑,因此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女家屬不能接受判決結果,再上訴高等法院,在歷經多次開庭審理,台大宅王能否逃過一死,便要看今日上午二審法官是否會撤銷原判決,改判張男死刑?或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無期徒刑判決。至於民事賠償方面,台北地方法院已於2016年8月辯論終結,台大宅王的父母願賠償林女家屬新台幣1261萬元,雙方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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