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停導致婦人車禍癱瘓 法官判賠646萬

▲車輛違停導致婦人車禍癱瘓,法官判賠646萬(示意圖)。(圖/NOWnews) 大 中 小 貪圖一時方便,暫停紅線卻得賠上百萬!一名年約50歲的李姓男子,於2014年5月18日間,貪圖一時而將車輛停放於台南東區一處紅線位置,沒想到卻慘害一名67歲的宋姓婦人發生車禍意外,造成宋婦癱瘓,需長期依靠輪椅代步。當時李男將車停放於台南東區鐵道旁的紅線區,一名年約20多歲的張姓男子行經該路段,欲超前方宋婦的電動車,宋婦見狀為了閃避張男,車輛不慎偏移,宋婦與張男雙方發生碰撞意外,宋婦摔落地面導致骨折、顱內出血,身受重傷,日後癱瘓且需長期依靠輪椅代步。法官則判定該路段空間狹隘,李男卻執意將車輛違停於紅線處,有錯在先,才會釀成如此意外,於是李男和張男分別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然而李男卻不服判決結果,認為只是將車輛違停,應遭違停處分即可,並不認同是他造成宋婦的車禍意外;另外,張男事後和家屬達成和解,分別賠償宋婦及其子女10萬元及50萬元。宋婦和李男無法達成和解,子女們則是替她出聲,求償民事與刑事賠償,李男則表示現為無業狀態,無法負擔龐大賠償金。最終法官判李男與張男應當賠償宋婦,包括醫療費、精神撫卹金和其他費用等共646萬元,全案可上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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