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給鞭子不給糖果?立委:財部增CFC條款 卻未給優惠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日於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指出,財政部該更努力簽訂國與國的優惠租稅協定。(圖/記者林昱均攝,2017.04.10) 大 中 小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10)日於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指出,財政部不能只為了猜疑企業沒有誠實報稅而訂定個人受控外國公司(CFC)相關條文,應該也要給企業相關國與國的優惠租稅協定,但現在平均1年只簽1.5國,「財政部和外交部真的有在努力嗎?」。財政部長許虞哲回應,和外交部一直都在努力,今年已打算和2個國家簽訂租稅協定。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審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緣由是財政部為了配合國際組織OECD「強化CFC法則」的行動計畫,以避免企業主以個人股東名義,將資產移往海外低稅負國家,進而侵蝕稅基,因此修法將規定CFC股東本人及關係人,若持股或資本額合計達10%以上,就得按比例認列CFC年度盈餘,並列入海外所得申報。江永昌質詢時表示,財政部對於台灣與他國的租稅協定談判,進度非常慢,台商在部分邦交國投資都超過上億美元,但卻沒有租稅優惠協定,未來CFC法條上路後,這些台商將只受其害而未蒙其利,「難怪大家都想要逃稅,因為財政部沒有給他們誠實報稅的動機。」

江永昌建議,財政部若能優先和邦交國訂定租稅優惠協定,同時要求台商必須遵守CFC條款才能享優惠,那台商願意誠實報稅的動機自然就會大幅上升。許虞哲回應,由於租稅優惠協定不會只有單方面,一定是雙向貿易都有優惠,對方國家也會視其對台灣貿易的需要,才會同意簽約。目前很多國家暫時沒意願和台灣簽訂相關協定,並非是財政部和外交部不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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