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釋放李明哲 立院通過兩聲明
▲立法院長蘇嘉全11日召開朝野協商,討論立院聲援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的版本,但朝野對於共同聲明沒有達成共識,因此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版本將各自宣讀,但內容都是呼籲立即釋放李明哲。(圖/記者戴祺修攝,2017.04.11) 大 中 小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國當局關押已達23天,立法院長蘇嘉全11日召開朝野協商,討論立院聲援李明哲版本,但朝野對於共同聲明沒有達成共識,因此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版本將各自宣讀,但內容都是呼籲立即釋放李明哲。時代力量黨團決議案內容寫道,有鑑於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政府關押已逾三周,中國政府非但仍未透露李明哲的關押地點,也不願意依據台灣與中國間之司法互助協議,給予家屬探視的權利,甚而在昨日(4月10日)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女士啟程要前往北京前臨時註銷其台胞證,使其無法順利成行。在李明哲家屬及民間NGO團體全力援救李明哲的同時,政府的消極作為不僅使家屬陷入孤立無援的地步,更導致我國人民普遍的不安與憤怒。時立版本通過的決議案通過三點內容,第一點,嚴正譴責中共政權粗暴的非法關押行為,呼籲中共立即釋放李明哲;第二點,要求我國政府提供李明哲家屬所有協助,並每天定期向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及親友們說明救援進度,極力爭取最短時間內讓李明哲回到台灣;第三點,政府應儘速召開國際記者會向國際社會嚴正表達我國立場。民進黨版本內容是,有鑑於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政府關押已經兩周,中國政府至今仍不願意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提供家屬探視權利,且拒絕李明哲關押地點,對中共違反人權方式進行逮捕、拘禁之作為,本院提出嚴正抗議,並提出以下內容。第一,立即釋放李明哲;第二,盡速對外具體說明李明哲究竟涉及何罪,並公布關押地點;第三,盡速協助安排家屬探視,同時要求政府須權力與對岸溝通交涉,以確保國人人身安全與自由,並提供家屬所有必要協助。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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