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幸男指他老人癡呆兼拋棄妻女 施明德提告敗訴

▲前民進黨主席、倒扁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不滿前立委王幸男,指他有老人癡呆、拋棄妻女等語,使施名譽受損,對王提告並求償新台幣200萬元,但最高法院認定王有查證,且施名聲未受損,判施敗訴定讞。據了解,施明德認為,王幸男在2006年間於台灣各大平面媒體,購買版頭下方的廣告欄位,發表一封給他的公開信。該信內容指施「可能已罹患老人癡呆症」、「但你出獄後,掩飾這段變節過程,受到英雄式的歡迎,又接受許多女士獻身,卻拋棄了苦苦等候15年的母女三人。」等文字,是不實指控,使他名譽受損,故提告王幸男,求償新台幣2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王幸男有經合理查證,並無不實捏造。據了解,王是聽施的陳姓前妻所言,且當時施明德的大女兒生病、小女兒負債,他有相當理由相信施明德未提供陳妻與2個女兒支援。此外,更一審認定,「饒了台灣吧─致施明德公開信 」刊登後,施所領導的倒扁運動,反而有更多人支持,增添施明德的社會地位,認定施的名聲評價未受貶抑,故判施明德敗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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