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攻佔行政院宣判結果出爐 共11人判有罪

▲323攻佔行政院一案中,21名被告有11名判有罪,司改會對此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圖/記者李依頻攝影.2017.04.10) 大 中 小 「323攻佔行政院」一案中,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魏揚等21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台北地方法院今(10)日下午針對此案宣判,魏揚等被控訴煽惑他人犯罪的8名被告皆無罪;而妨害公務方面,除了吳姓被告無罪之外,其他8人皆被判有罪,刑期分別被判3~5個月不等。「323攻佔行政院」被起訴人數最多,檢方總計起訴132人,但因蔡英文政府執政後,行政院院長林全裁示對126位被告撤回侵入建物罪與毀損罪告訴,但仍有有21人因涉犯妨害公務罪、屬公訴罪無法撤銷。據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顯示,魏揚等被控訴煽惑他人犯罪的8名被告皆無罪;而被控加重竊盜的2名被告也無罪;但在妨害公務方面,除了吳姓被告無罪之外,其他8人皆被判有罪,刑期分別被判3~5個月不等;至於被控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嫌的2名被告,也皆被判有罪,刑期皆為4個月;而在毀損罪方面,也有1名被告被判有罪。針對此宣判結果,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表示,感到十分遺憾,會再與被告做最後討論,再決定是否上訴。同時間該團體也在北院正門前率領21名被告,疾聲呼喊「保障言論自由,檢方不要上訴」,並呼籲立法單位,正視人民集會遊行的意義,落實集會遊行保障。
▲魏揚等11名被告無罪,其他11名被告遭判有罪,刑期3~5個月不等。(圖/記者李依頻攝影.2017.04.10)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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