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母親被控貪污 或被判死刑!

曾因《我的歌聲里》爆紅的歌手曲婉婷,她的母親張明傑是哈爾濱市發改委原副主任,早前張明傑就涉及一宗貪污案,被控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其涉案金額達人民幣3.5億元。而在最近的庭審中,公訴人認為張明傑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王紹玉犯貪污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依法對二被告人(另一人為王紹玉)進行懲處。檢方最終以涉案3.5億餘元的張明傑犯罪金額特別巨大,以及拒認罪等為由,建議判處張明傑死刑。據媒體報道,曲婉婷與母親張明傑關係一度僵化,據「加拿大都市網」一篇採訪中記載,曲婉婷曾開腔描述她和母親的關係,「母親一直希望我學商科,不想讓我把音樂當成主業,在知道我開始創作音樂後,母親很生氣,有三年時間沒和我聯繫。我在電話里曾給媽媽唱過一首為她創作的英文歌《Shell》,她可能都不知道我唱的是什麼,實際上我當時是哭著唱的,聽完後她說的還是『把心思用在學習上』。直到後來我取得了一些成績,媽媽身邊的朋友誇我以後,我們才慢慢開始聯繫。」在一首歌中,曲婉婷也這麼唱過:「我不管你怎麼說,我也不要再保持沉默,媽媽,我就是我,請不要想改變我,別人的孩子不是我。」在曲婉婷眼中,母親張明傑樸素、堅忍、能幹,頭髮很短,不燙不染,走路特別快,做決定特別果毅。而張明傑送女兒出國念商科,希望曲婉婷畢業結婚生子,按部就班地過完一生。曲婉婷在音樂領域取得了成就後與母親實現和解,在2014年母親節,她還在Instagram上表達對母親的祝福,「這輩子最想看到的美景就是你臉上因為我露出的笑容」。媒體曝光張明傑事件後,曲婉婷在社交網站上發表回應:「我非常愛我的媽媽而且感到心碎。這磨難對我來說壓力很大,讓我幾乎每天以淚洗面。」並把社交網站頭像改為和母親幼時的合影。 據知情人士透露,張明傑被調查前最牽掛的是家裡沒有人去照顧身邊的小貓,她表示小貓是女兒曲婉婷送的,女兒回家前不能出問題。張明傑受審前夕,重案組37號翻了一下曲婉婷的微博,2015年10月後一直沒有更新微博的曲婉婷在今年7月16日突然更新了一條微博「我要好好的活著,因為我要看到明天的曙光。」 來源:zhongwen.astro.c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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