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養我十年,她再婚時我去砸了場子,然後奶奶還說我幹得漂亮!
前幾天我乾了件特別驚天動地的事,我把我後媽的婚禮攪黃了。我大聲地辱罵她,導致整個婚禮現場的賓客都目瞪口呆。掀翻了桌子後我飛快的跑了,我去告訴奶奶整個事情經過,奶奶摸著我的頭說,幹得好,呵呵,那個狐狸精遲早會得到報應的! 我爸爸去世的時候我還很小,大概八歲的樣子吧。小時候不懂事,但是總聽奶奶說,繼母是小三上位,逼走了我的親媽。爸爸也是她害死的,就為了貪圖我爸的錢財。我從來也沒見過我的生母,據奶奶說是傷了心遠走他鄉,估計早都嫁人了吧。奶奶身體不好,早早就住進了老年公寓。小的時候我去看她都由繼母帶著,再後來我十五六歲,才經常自己一個人去看奶奶,也從奶奶的口中知道了很多我父母的事。 爸爸以前是搞煤礦的,手裡錢很多到處花天酒地,認識了我的繼母。那時候我還很小,記憶力總是見不到爸爸,只要爸爸回家肯定是跟媽媽爭吵的。家裡總是被砸的一片狼藉。再後來媽媽就不見了,繼母堂而皇之的住進了我家。自那以後我爸就不經常往外跑了。但是沒幾年我爸就去世了,後來經常聽奶奶念叨,怎麼一個感冒就要了人的命!總說我爸死的冤。那會我還小,只能依靠繼母生活。爸爸去世以後家裡就剩下我和繼母兩個人,繼母雇了個保姆給我做飯照顧我生活,自己經常不在家住。保姆姐姐成了我最親密的人,陪著我度過了整個童年。 一直到我十八歲,各種古怪的事情都發生了。繼母打電話跟我說要結婚,問我參加不參加。我剛考上了外地的大學找個藉口不想去。接著沒幾天有一個自稱律師的人給我打電話,說是去了家裡幾次都沒人,是保姆告訴了他我的電話。 當我看到擺在桌子上的我父親的遺囑時,我心裡難過極了。爸爸原來超級有錢,我看了下大概有好幾千萬。遺囑上寫的很清楚,要我繼母撫養我到十八歲,她才能得到我父親三分之一的遺產。律師說前幾天我繼母去他們律師事務所辦了手續,劃走了屬於她的遺產。現在是移交我這一部分的。還有奶奶的是早就給了的。 我才徹底明白,繼母這麼多年為什麼還隔三差五的回來看我一眼。如果不是因為這遺產,估計早就不見人影了。我跑去問了奶奶,奶奶說並不知道有這個遺囑的事情。我都不敢想,爸爸當年為什麼突然離開了我們,難道……? 我立馬給繼母撥了電話,告訴她我會如期參加她的婚禮。接下來上演了一開始我描述的一幕。從奶奶的養老院出來,我定了最早班的飛機回了學校,再見,這個傷心的城市。 小編觀點: 十八歲,花一樣的年紀,不該承載這麼多的痛苦跟悲傷。每個人都有情非得已的時候,不要心中充滿了怨恨。也許事情並不見得如你所想,也許事情另有隱情這都不得而知。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不該衝動行事。畢竟最後陪在你父親身邊的是你的繼母,為錢也罷,為情也罷,她都刻在你的童年裡揮之不去了。有些事,既然過去,就過去吧。有些人,不想見,就不見了吧。開心生活,你還有美好的明天。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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