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鄉長遭爆酒駕 喜酒喝爛醉撞車遭判3月
▲彰化縣二水鄉長鄭蒼陽,驚傳在上月16日晚間8點多,參加完喜宴飲用威士忌酒後,自行駕車返回住處,不料卻在田中鎮不慎追撞前方自小貨車。(圖/翻攝自鄭蒼陽臉書) 大 中 小 彰化縣二水鄉長鄭蒼陽,驚傳在上月16日晚間8點多,參加完喜宴飲用威士忌酒後,自行駕車返回住處,不料卻在田中鎮不慎追撞前方自小貨車。警方進行酒測,其酒測值高達1.3毫克,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千元。據《自由時報》報導,二水鄉公所的人員表示,當天鄭蒼陽鄉長是去參加好友娶媳的喜宴,因不好意思推托敬酒,便喝了一些。由於當天是假日,鄉長體恤司機辛勞讓他放假,自己則在喜宴後慢慢開車回家,不料還是不勝酒力,發生追撞車禍,幸好對方沒受傷。警方調查,上月16日晚間8點多,一名劉姓駕駛開著小貨車,正在田中鎮復興路與中山街口停等紅燈時,當場遭鄭蒼陽開車撞上,造成後車廂凹陷。員警獲報到場處理時,發現鄭還算清醒,但酒測濃度竟高達1.3毫克,鄭對警方坦承酒駕,並表示希望與對方和解。法官指出,鄭姓被告酒後駕車,酒測值達每公升1.3毫克,卻無視政府法令,仍駕駛汽車行駛於道路,罔顧用路人生命與財產安全,因而發生車禍,實應嚴懲;惟念被告無犯罪前科,犯後態度尚佳,本身亦有財產損失,因此量處3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千元,並可易科罰金,以示懲戒。 ※【 NOWnews 今日新聞 】 提醒您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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