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兆豐銀弊案 北檢二度傳喚前副總梁美琪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兆豐銀案,為釐清案情,繼今年8月後,14日上午二度以證人身分傳喚時任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梁美琪(圖),訊後請回。中央社記者游凱翔攝 105年11月14日 大 中 小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兆豐銀案,為釐清案情,今天(14日)上午二度以證人身分,傳喚時任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梁美琪到案說明。據《中央社》報導,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涉及洗錢一案,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指控于2012年間,涉嫌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重罰1.8億美元。今天上午10點多,承辦檢察官為釐清案情,繼今年8月間首次傳喚梁美琪後,再度以證人身分傳喚她到案說明。經偵訊約2小時後,將她請回。面對記者詢問,梁美琪僅回答「偵查不公開」,隨後便搭車離開北檢。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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