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涉貪更二審遭判 民進黨:尊重司法判決

▲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被控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中收受政治獻,台中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今(17)日判決4年6個月,民進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資料照/NOWews) 大 中 小 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被控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中遊說,收受政治獻金新台幣50萬元,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今(17)日判決4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對此,民進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高志鵬也有權依法上訴。高志鵬被控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中遊說,收受政治獻金50萬元,高志鵬一審被依貪汙罪判刑5年6個月、二審被判決無罪、更一審被判刑7年6個月,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今天宣判,依貪汙罪對高志鵬判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追繳不法所得50萬元,本案還可提起上訴。對此,民進黨發言人黃適卓表示,尊重司法判決,高志鵬也有權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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