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攜警版防狼噴霧執勤 警政署:月底撥發使用
警政署16日舉行記者會,說明為提升員警執勤安全,增列「防護型噴霧器」為應勤裝備,日後除集會遊行場合外,員警執勤時遭受強暴、脅迫、抗拒等情況,在口頭警告仍無效時即可使用。中央社記者孫仲達攝 105年11月16日 大 中 小 有鑑於員警執勤時常遭歹徒抵抗、脅迫,生命安全處於高風險狀態,警政署今(16)日證實,已經採購1000多個防護型噴霧器,月底將率先發放給鐵路警察局、公路警察局、航警局等單位使用,確維員警執勤安全。警政署強調,該噴霧器不會用在遊行、抗議民眾身上。警方為維護治安,往往執勤過程會遭遇歹徒、不肖人士的襲擊、攻擊,導致受傷甚至死亡,基於任務執行與員警安全等考量,警政署決定將防護型噴霧器列為員警裝備,日後除集會遊行場合外,員警執勤時若遭強暴、脅迫、抗拒等情況,經口頭警告仍然無效,員警可以使用防護型噴霧器。警政署行政組長黃福坤表示,防護型噴霧器與市面販售的防狼噴霧成分相近,但警政署有嚴格把關品質,每個成本約在百元左右,警政署已採購1000多個,預計月底將發放給鐵路警察局、公路警察局、航警局等單位使用;至於各縣市警局,則自行評估添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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