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維冠大樓倒塌滿周年 災戶迎新生積極重建家園

▲南台大地震,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整體倒塌。(圖/記者林調遜攝影,2016.2.6) 大 中 小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2016年2月6日小年夜時,因遇到芮氏規模6.6的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多人受傷,震驚台灣社會,是臺灣史上因單一建築物倒塌而造成傷亡最慘重的災難事件。當時大樓倒塌嚴重,建築物變形且水平倒塌使得救援不易,搜救人員24小時不分晝夜進行救援,持續了8天8夜,而事發至今已滿一周年,不少倖存者回想起那一晚,眼淚仍止不住說:「那種痛是一輩子忘不掉的」。這起災難事故除了天災,還涉及人禍,因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建築師鄭進貴等5人,從設計一直到監造、監工的過程都偷工減料,才釀成如此重大的災損。檢方曾想以偷工減料、梁柱箍筋綁紮不確實為由,增加5人的刑期,但因1992年11月核發建照至今已過10年追溯期,無法追究建商刑責。去年11月25日,台南地院一審宣判,合議庭認為維冠大樓倒塌可歸責的非天災或不可抗力,而是建商及整個建築,最後宣判林明輝、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張魁寶、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各判刑5年,併科9萬元罰金,附帶民事求償約新台幣62億元。雖然災戶認為判決5年太輕,但台南地院表示「情重法輕」,案件審理期被告未與受災戶達成和解或賠償,還不斷矢口否認犯行,即使處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度,猶嫌不足。至於受災戶在事發後努力重建家園,今年1月24日,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與維冠大樓都更重建委員會,在維冠大樓舊址辦理歲末感恩餐會,邀請當時的住戶舊地重遊,雖然心中五味雜陳,但仍有不少住戶互相寒暄、打招呼,大家一同圍爐吃飯。在倒塌的大樓受困55小時,導致左腳截肢的住戶李宗典,面對女友、母親、兄嫂及姪女和胞弟7人在地震中驟逝,他表示,到現在偶爾還會做惡夢,尤其與媽媽感情相當好,現在只要想起媽媽就只能不斷念佛號,所幸經過積極復健,目前已重回公司上班,邁向新生。而在這場震災失去2個寶貝兒子的吳明柯、董慧娥夫婦,在維冠大樓倒塌將屆周年時,經過兩次人工受孕的努力,大年初六順利產下1名女嬰,圓了「如果有機會要把他們生回來」的夢想。董慧娥說,生產前2周,曾夢到3個小孩手牽手出現在她面前,其中2個是她的兒子,另外1個影像模糊,分不清是男孩還是女孩,現在看到女兒出世很開心,覺得是兒子將妹妹帶給她。
▲南台大地震,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搜救人員夜間仍全力搶救。(圖/記者林調遜攝影,20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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