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重病役男免體檢 每年4千人受惠
▲役男們戴上手套,用著各式清潔工具勤奮地打掃屋內各處,不放過任何一點小髒亂。(圖/花蓮市公所提供) 大 中 小 內政部8日表示,為體恤罹患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的役男及家屬,避免其為接受體檢,而需飽受舟車勞頓之苦,因此特別開放身障或重病役男,經向公所申請並審查通過者,可以不用接受役男體格檢查,直接判定免役體位,預計每年度約可有4千多名役男受惠。內政部表示,役男徵兵檢查,是決定役男應否服兵役、與服何種役別的依據,依現行體檢作業,每位役男接受徵兵檢查約需耗時4小時(含交通往返)。內政部指出,為了簡化身障或重病役男體檢流程,達到簡政便民的目標,凡持有社政單位核發之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衛生福利部健保署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規定的役男,只要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便可逕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內政部表示,經審查符合者,即無須接受役男體格檢查,可直接判定免役體位。例如,今年台中市罹患腦性麻痺的黃姓役男、南投市罹患血癌的郭姓役男,都已經透過役政單位的協助,逕予申請並判定免役體位。內政部強調,未來也將持續檢討役男各項申辦作業流程,適時簡化相關程序,以發揮效率,符合役男所需。★相關資訊查詢:內政部役政署。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