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後千萬別「講這句話」!不然你就會「賠慘」!學起來千萬別跟錢包過不去啊!!


常常在路上一個不小心,就跟人擦撞發生車禍,
有時為了避麻煩,情況輕微時就道個歉,盡量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最好。
但還是要多加小心提防!有律師接受訪問時就說,
他碰過當事人先道歉,卻被對方趁機緊咬不放,強硬索賠,
因此他建議大家,在警察到現場處理前「沉默是金」才是保護自己的最好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發生車禍,千萬不可急著逃離現場!
因為只要一走就是肇事逃逸,反而變成重行犯。
之前宏都拉斯大使跟少年發生擦撞,因要趕飛機就留下名片先行離去,差點引發肇逃事件。
必須再強調一次「『沉默是金』在車禍現場是最適用的。」
建議大家,一旦發生事故,還是等警察來拍照存證後,釐清整個事件,事後再談賠償等事宜。
另外更要和氣的溝通,即使對方語氣挑釁,也千萬不要上當!
請看以下影片,是關於車禍的恐怖,膽小的就別看了:

車禍十四大處理要訣:
前言台灣目前平均每天有將近七件車禍發生,
要如何正確處理車禍事故,已經成為每位車主必備的知識,
否則不僅自身權益不保,在財物上也將招致損失,
並減少未來不必要的困擾以及維持冷靜處理車禍的發生,
特別依實務及現行法規提供「車禍十四大處理要訣」僅供車主參考。
第一要訣首先,車禍發生後,應立即停車以「雙黃燈及三角牌警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
同時應在車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第二要訣車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
在警方趕到現場時,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
(請於車上放置傻瓜相機及筆、尺、紙)做為未來肇事責任研判的依據,
因此為保障車主自我權益請勿任意破壞現場。第三要訣照相要注意的事項:
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撞擊點要近照,
最好要放比例尺煞車痕一定要照底盤要照相,
有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異物,
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擋泥板要照,
可以確定撞擊方向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也要為別人照相第四要訣做筆錄時首先要求警察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可以保護自己,
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
如果對方不幸死亡,則可要求抽眼球液做酒精及藥物測試,
有個案例表面上是車禍致死,
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才知道死者是先藥物中毒死亡,
後發生車禍,如果沒有做上述測試,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第五要訣要求檢察官或警察照相,要照什麼呢?
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這在日後法律上請求時,
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處,
美國的法醫報告中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
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還不知道如何用此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
重要的事你要求檢察官做,他才一定會去問人,如何用此證據。第六要訣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你洗一份給他,
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不要給檢察官,
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認真,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
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最後記得態度要客氣。第七要訣如果有人傷亡不論是任何人應迅速打「一一九」尋求救護車將傷者送醫急救,
切記千萬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
避免有畏罪潛逃之嫌,救護車離開時記得詢問傷者姓名並記下車號,
如消防局應記下單位及送往之醫院。
第八要訣要記得打「一一○」報警處理,
由於保險申請或訴訟將以警方的紀錄為重要參考依據,
因此車禍需要由警方到現場處理,
對於警方應訊筆錄,現場測繪一定要詳實核對,
有任何問題就要在現場一一提出。
尤其各相關位置必須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確認,
同時最好記下警員姓名或代號及所屬單位。第九要訣
最好「避免當場爭辯或和解」,
因為肇事責任的判定較為複雜,
般情況雙方都要負擔一定的責任,
一般車主並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
此外,為了本身的安全,最好避免當街與對方爭辯,
而在肇事責任為明確之前,最好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
以免影響日後訴訟及保險權益。第十要訣大部分車主擦撞後,都認為只是小事故,
不想浪費時間,最好還是下車處理,
且應詳查雙方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狀況,
並且互留車號、車型、姓名及聯絡方式,
如果已經報警處李在警方為到達前不要隨便離開現場,
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第十一要訣車主於必要時,最好能尋找現場目擊者並記下車號,
如在十字路口則要注意「紅綠燈及時間」以作為日後訴訟的保留證人。
第十二要訣有投保的車主記得要向保險公司報案,
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車主應於事故發生後立即告知保險公司。
目前政府已規定強制汽、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以保障車禍事故傷者權益。
事故發生後車主即可利用強制保險證上各保險公司提供的○八○○電話,
向所屬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非保障範圍,也可尋求保險公司協助。第十三要訣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例規定,
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
都應再事故發生後五日內辦理,
因此,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以免權益受損。第十四要訣如果車主雙方要達成和解,請注意和解細節。
協調和解事宜時可透過各地調解委員會或警察局進行和解以保安全,
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和解格式。
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
尤其遇有人員傷亡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
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的權利,
最後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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