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古代菜市路口行刑時?有哪些規矩嗎?看完絕對讓你驚訝!!

1644年,大清朝順治爺“定鼎燕京”,君臨天下,宣武門外的菜市口就成了京城法場。菜市口之所以有此“榮幸”,全靠著繁華所賜。“爵人於朝,與士共之。刑人於市,與眾棄之”(《禮記·王制》),把鬧市作法場,殺人示眾,以儆效尤的歷史在中國很悠久,順治爺不過是前有車、後有轍罷了。說也湊巧,殺人刑場就設鶴年堂藥店對過兒。鶴年堂後來六百多年的風風雨雨中,菜市口法場伴隨了它大半生,一個普濟眾生的藥店,卻要面對殺人無數的刑場,這可是丁老爺子萬萬沒有想到的。
 說起宣武門來,那可是真有說道兒,它是老北京內城的西門,與東邊的崇文門東西相望。不過,跟東邊被稱為“景門”的崇文門相反,宣武門被看成是“枯福”之門,俗稱“死門”,不僅平常送葬出殯常出此門,而且官府殺人也途經此處到菜市口處決。所以,早年間,北京人也把宣武門叫做鬼門關。城門箭樓的西側,還立了一塊石碑,上刻“後悔遲”三個大字。細琢磨,這話也對。出了事,犯了案,五花大綁,出城門就要掉腦袋,可不後悔遲了。
中國人講究風水,明朝最後一個皇帝是崇禎,清朝最後一個皇帝是宣統,兩個皇上的第一個字都是崇文門、宣武門的第一個字,您說巧不巧。後來,北京城裡流傳下童謠:“正陽門,連西東,左亡明,右亡清。”正陽門就是前門,左邊崇文門,右邊宣武門。把城門與亡國之君綁在一塊兒,算是北京人的幽默笑談。一般說,在菜市口處決犯人都在秋天。《左傳》有云:“賞以春夏,刑以秋冬。”原因是,到了秋景兒天,草木凋零,一片肅殺之氣。此時行刑順應天道肅殺之威,叫做“秋決”。大理寺、都察院、刑部與九卿共同對犯人會審,冬至前處斬。
處決砍頭的行話叫“出紅差”,為什麼叫“紅差”?說法兒有三:一曰砍頭斬首之時血灑黃土,血為紅色;二曰劊子手一身粗麻赤紅行頭,頭裹紅巾,懷抱鬼頭刀,刀無鞘,刃不見天,用赤紅的蒙刀布罩著;三曰囚犯驗明正身後,當場紅筆勾魂,監斬官用朱筆在處決罪犯的名字上惡狠狠地打個對勾,剩下的就是“咔嚓”一刀。每逢“出紅差”當天,臨街舖面都要在門口放一張條案,上擺三碗白酒,講究的擺放一把酒壺,壺嘴朝外,以示送行。更講究的還要擺上幾碗蒸菜。中國人禮數周全,有殺頭的罪過,沒有餓死的罪過。犯人可以不停不看,也可以不吃不喝,可道旁之人送人上黃泉路,不能沒酒沒菜、沒吃沒喝。據講,囚犯在誰家門口喝了酒吃了菜,誰家就會積德有報。沿街的鋪面前有的還要掛紅綢子貼紅對子,像辦喜事一樣。知情懂行的念叨:閻王爺有知,會在生死簿上記下陰德。那年月,菜市口名氣旺,“出紅差”時比吉祥、廣和戲院裡唱戲還熱鬧、紅火。宣武門外大街路東有一“破碗居”。“破碗居”得名也是和殺人有關,囚車過“破碗居”,犯人可要求停車吃酒。掌櫃的急忙叫伙計把摻有烈性白酒和黃酒的二混酒,盛在大海碗裡端上來。這酒勁兒大,喝了上頭,一碗下去,囚犯已是腳步踉蹌,隨即藉著酒勁兒,解差將空碗摔得粉碎。
 
每次行刑,鶴年堂都在頭一天得到通知:搭席棚,備酒食,勿外傳,日後付款。得到信兒後,鶴年堂當即就得備下飯菜,飯菜分為兩種,一種供官差們享用,另一種是為死囚準備的。到了日子,監斬官、劊子手先在鶴年堂聚齊,推杯換盞,大吃大喝,待酒酣耳熱,吃了個肚兒歪,“午時三刻”也就到了。這裡還得多說兩句,“午時三刻開斬”也有講究,“午時”指現在的11點到13點,一個時辰分作八刻,從11點起計,每十五分鐘為一個刻。“午時三刻”,差15分鐘就到正午,按照陰陽學家的說法,此時陽氣最盛,陰氣即時消散,在這個時候開刀問斬,“連鬼都不得做”,以示嚴懲。時辰一到,眾人便抬出一張鶴年堂的書案,放在事先搭好的席棚內,桌面上排放著錫製筆架和朱筆等。監斬官更衣之後,緩步走進監斬大棚,還要特地戴上一副茶色墨鏡,表示不忍視刑。
被執行的死囚要向東而跪。那位要問了:為什麼向東不向西,不是說人死了,要上西天嗎?其實,這裡邊也有說法兒,上西天,那是好人,有造化,或者與佛有緣的主兒!您犯的是掉腦袋的罪過兒,被砍頭是罪有應得,甭打算去西方淨土,只能臉兒朝東。另外,法場東邊兒有虎坊橋,死囚面向東,意味著落入虎口。不過,凌遲處死的死囚就不能朝東而跪,因為罪大惡極,連老虎都不吃他的靈魂,這樣的死囚,死後不能超度,也無法轉世投胎。自然,這都是中國“酷刑文化”的一種說法。
作為刑場,到底菜市口這兒一共砍掉過多少犯人的頭,每次的法場監斬官姓甚名誰,都是誰操刀執法,被砍頭的死囚犯年方幾何,因何致罪,恐怕沒人統計過。不過,算下來,在菜市口有頭有臉兒,掉腦袋的有這麼幾位:年羹堯幕僚汪景祺,刺殺嘉慶皇帝的刺客陳德,同治年間兩江總督何桂清,同治帝顧命八大臣之一肅順,太平天國林鳳祥、李開芳等八名將領,“戊戌六君子”譚嗣同、林旭、劉光第、楊銳、楊深秀、康廣仁,翰林院編修許景澄,總理衙門大臣徐用儀,戶部尚書立山,內閣學士聯元,禮部尚書啟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
在菜市口被殺的,最多的是刑事犯。聽老輩人說,當年在菜市口殺人最多的一次是光緒初年(1900)7月,半個月之中,以白蓮教謀反的罪名,在菜市口冤殺百姓一百餘人;7月15日這一天砍了78人。其時,“市口兩旁鋪戶門外,無首之屍堆滿……大半皆鄉間愚民,臨刑時呼兒喚女,覓子尋妻,嚎痛之聲,慘不忍言”(《庚子記事》)。因斬處的是朝廷叛逆,怕劫法場,行刑當天,好傢伙,光兵勇就出動數百人,刀出鞘,箭上弦,鳴鑼開道,殺氣騰騰,煞是森嚴,後邊跟著拉屍首的馬車就七八輛。菜市口地方不大,犯人按規矩向東跪下,兩行排開。時辰一到,報時官扯破嗓門報時,監斬官手握朱筆,連連勾畫,劊子手各就各位,鬼頭刀上下翻飛。犯人太多,劊子手人手有限,儘管心狠、手重、刀快,可連著砍上四五個,也就氣短手軟。這時,有人托上紅托盤,上有三大白瓷盅,分別是酒、水、茶,喝什麼全在劊子手。按照規矩,一般是先含一盅水,清水漱口,吐了,再乾那盅酒。不過酒是含在嘴裡,不喝,“噗”的一口,噴在刀刃上,讓刀喝酒。因為殺人多了,刀面上會沾上粘稠的血液,血一旦滲入刀內很難去掉,而且造成刀俱生銹,用酒洗刀,是防止血粘在刀上。最後,那盅茶是要喝的,喝了以後再拖刀砍頭。眼瞅著一顆顆人頭,嘰里咕嚕地滿地滾,脖腔裡噴出的血,下雨般地濺落,再瞧殺人如麻的劊子手,由於勞神費力而面目猙獰,跪在後面的犯人,早都嚇鬆了,有的沒等刀落,就昏死過去了。 分享到 FB 分享到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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