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檢舉蝦味先原本可拿「1.2億元獎金」,但現在卻連一毛都拿不到了!

@media only screen and (max-width: 550px) { #multiple-ads-1{ display: flex; flex-direction: row; flex-wrap: wrap; align-items: center; justify-content: center; } #multiple-ads-1 .adsbygoogle{ order:1; margin-bottom: 5px; } #multiple-ads-1 .ypabox-ad{ order:2; }}高雄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查獲國零食「蝦味先」有4項產品使用過期原料,檢舉人原本最高可獲得1億2000萬的獎金。▼高雄市衛生局是在3月31日接獲民眾檢舉,表示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4項缺失,包括廠區環境衛生不好、使用水有地下水、產品包裝標示有問題及檢驗部分曾有不合格的情況。▼衛生局接獲通知後,當日即刻前往稽查,剛開始並無檢查到不合格情況,直到第3次、5月17日協同食藥署、高雄市地檢署前往稽查後,才在廠區發現過期原料,當場封存過期產品及原料2371.5公斤。▼用到逾期原料的5項產品,分別為「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及「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逾期原料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紅麴粉等,分別過期3年、11個月及8天。▼然而高雄市衛生局食品科科長陳建榮表示,依照高雄市衛生局《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條件》,原本可發放60%的獎金給檢舉人,檢舉人最高可獲得1億2000萬元的檢舉獎金,但前提是檢舉人需留下姓名、電話、住址及身分證字號才得領取。但當時民眾堅決不想透露個資,推測不是為了獎金,只是為了揪出食安弊端。趕快分享出去吧!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