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虎咬死,到底是不是活該?

      很巧,昨天我們一家人也去了動物園,也看了老虎,但因為守規矩,都沒死。   但在寧波某動物園,一個張姓遊人,因為逃票,翻牆闖入動物園,進入老虎領地,被老虎拖咬致死。     看到視頻時,驚悚不已:原來去動物園是一種生死攸關的事。不一小心,小命都保不住了。還好我們買了票,也沒亂來,才無驚無險地逃過一劫。   和八達嶺老虎傷人事件一樣,寧波動物園老虎傷人事件一出,又引發大家站隊討論。     有人為老虎喊冤,認為人類剝奪自由在先,現又逃票翻牆,擅闖領地,如此無視規則與秩序,被咬死也是咎由自取; 有人為遊客叫屈,認為人命關天,死者為大,如果大肆鼓吹「死得好」,「該死的是人,不是虎」,未免有違人道。長此以往,必然世道澆漓,世人冷漠,毫無悲憫同情之心。 這種分裂的民意背後,存在兩種焦慮。 一種是對秩序不被尊重的焦慮,一種是對人命不被重視的焦慮。   焦慮於前者的人,聯想到中國式過馬路、不排隊、走後門、裙帶關係、權錢交易、潛規則、暴力行事等問題,於是覺得:虎沒錯,人錯了—— 老虎保留了它的獸性,你卻失去了基本的常識: 1,老虎雖被馴養,但它還是食人的。 2,不可進入老虎的領土,否則必遭攻擊。這是動物的本能。 而人無視危險,踐踏規則,一味作死,不僅翻牆闖入禁區,還逗弄老虎,那麼,你用死亡來為自己的愚蠢和傲慢買單,也不值得同情。 以老虎事件推論其他,同樣如此。 人與人之間,如果需要和平共處,必須有基本的契約和規則。 這些契約會約束你,讓你覺得不爽,不瀟灑,不隨性。 但是,它也會保護你,不受他人干擾和傷害。 一個人越成熟,就會越洞悉這一點,並以此規範自己的行為。 一個人如果永遠長不大,就會生出一種 「老子就是不講理,老子就是想怎樣就怎樣」的幻覺,甚至以為破壞規則是酷,無視常識是牛逼,踐踏公理是捷徑。 孰不知,當你跳脫於秩序,沒有契約的保護,裸奔於這個叢林世界,不僅會傷害他人,自己受傷害的概率,也會大大提升。 你會因進入老虎領地而被咬死; 你會因頻繁變道而被人痛毆; 你會因在香港街頭便溺,而成為公眾之敵。 任何自由都有邊界。 遵守這種邊界,會令環境更公平而有序。這種秩序,會造福每個人。至少,你會在日常生活里,得到更多的便利,而非更多的煩惱。     而焦慮於生命不被尊重的人,則認為, 當人類開始厭憎生命,一切文明、一切教養都已是枉然。   修成君子,難妨惡人的劍矢和刀槍。   修成聖人,難抵兇手的火把和毒酒。   中外歷史上,多少殺戮都本着「你們是劣等民族,你們就該殺」而開始,多少惡本着「你罪有應得」而發生,多少無素質的傷害是打着「你這人沒素質,我要教育教育你」於是大行其道。   我一直覺得,真正的教養,是對規則懷着敬畏之心,對生命更懷悲憫之意。哪怕他是行了錯事,傷了人,但當他在眾人面前,帶着滿身鮮血,恐懼絕望地死去,請給予最後的慈悲。   同情老虎的人,是因為痛恨藐視規則之惡。   同情受害者的人,是因為難容殺人之惡。   在惡與惡之間,哪種更可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桿稱。   但有一種基本的規則,卻是應該去聽取和吸納的:受害者已經離去,就讓他安息。還活在世間的成年人,都嚴守界限,在規則之中為人,按契約行事,不傷人,不逾矩,這個世界才不會成為張開的虎口,讓每一個人都充滿危機。 簡介:周沖,80後的老女孩,自由寫作者。 微信公號:周沖的影像聲色。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