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飯後就做愛」瘋狂的外遇體驗 沒想到回國墮胎竟然會...【8P】





陳姓、游姓台籍男子到中國滬杭地區工作,游男並娶中國籍范姓女子為妻,陳、游因工作關係常有往來,陳男竟趁友人忙於工作,和范女當起地下夫妻,自2013年7月起兩人幾乎每天黏在一起,范女形容「每天吃飯後就要做愛1次」,並以筆記本劃星號註記,直到去年11月兩人在蘇州幽會被游男撞見,才揭發這段地下情。台北地檢署今依通姦罪將陳男起訴,范女則獲丈夫原諒並撤告。
(本文所有圖片,均為示意圖)




起訴指出,台籍的陳男、游男因同在對岸工作,地緣、工作關係而認識,從中結識游男的中國籍妻子范女,陳男、范女利用游男全心投入工作機會,涉嫌自前年的7月8日起,在中國的上海、蘇州及揚州等地旅館,或陳男車上發生性關係;就連范女來台,陳男也會適時返台,在范女位於台北市租屋處、或相約到台北市旅館繼續纏綿不歇。





到案坦承的范女向檢方表示,與陳男就像夫妻一樣,幾乎每天在一起吃飯,吃完飯就做愛,幾乎不曾間斷;檢方訊問范女有何憑證,范女拿出身上的筆記本說,2人做愛後,會在自己筆記本上寫日期、劃星號註記





2人地下情持續到去年11月10日,陳男、范女一如往常在蘇州咖啡店你儂我儂時,恰被游男撞見2人親密出遊情狀,質問范女,范女坦白承認一切;游男返台對陳男、范女提告妨害家庭,檢方偵查中原諒范女,撤回告訴。





至於陳男一概否認,但檢察官經由范女供述表示,2人長達1年多的婚外情,期間曾懷孕多次,並由陳男帶她回台墮胎,檢方向醫院調閱病歷查證屬實,偵結後依通姦罪嫌將陳男起訴。



真無語,還寫日記標註畫記號,只怕筆記本上的記號都寫滿了吧!

來源:網路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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