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太陽花女王」深夜被傳喚 劉喬安援交門風波未停

.mobileyad{display:none;}.desktopyad{padding:10px 0!important;}@media only screen and (max-width: 1000px) {.mobileyad{display:block!important;}.desktopyad{display:none;}}據台灣媒體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底遭台灣《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劉堅稱只是「賣酒」,案件仍由檢方調查釐清中。不料,她今凌晨驚傳被台北檢方另案以涉犯「人口販運防製法」5萬台幣交保並限制「出境」。記者向辦案人員查探劉為何被法辦、案情為何,辦案人員拒說明。
劉步出時,頭載鴨舌帽、臉上掛著口罩、頸部圍起圍巾,辦完交保手續後不發一語,搭友人機車離去。記者昨凌晨欲致電劉取得更多回應,但劉手機關機。
  經查,台灣「人口販運防製法」所追究的行為,包括意圖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劉去年底被《壹週刊》報導,指她涉於台北市某知名飯店與香港男子援交。事後,劉女出面反駁「僅單純賣酒」,質疑遭記者設局,怒控週刊涉妨害名譽。《壹週刊》不甘示弱,在網站公佈約出劉的LINE對話、照片,欲證明劉涉援交。檢方曾傳喚劉以證人身份出庭並說明過程,劉堅稱是去賣酒,但檢方依據所掌握的事證,認為她說法不實,主動將她簽分為偽證罪被告調查,該罪最重可判7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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