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婆婆騎腳踏車,竟撞死了機車男子!?

一位60歲的老太在騎自行車回家的路上,和對面行駛過來的摩托車撞上了,老太受傷,騎摩托車的男子身亡。
最終,老太被法院判定賠償摩托車車主40多萬元。8月5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採訪。 6旬老太薛某家住大同區,事發當天,她像往常一樣騎自行車回家。
可天有不測風雲,薛老太做夢也沒有想到,車禍會發生到自己身上。就在她騎自行車時,不小心和迎面行駛過來的一輛摩托車撞上了,當時薛老太和騎摩托車的男子都摔倒在地。
薛老太掙扎地站起來後,見男子還躺在地上,就想,這人也太不講究了,撞了我一個老太太之後怎麼也不知道起來道個歉呢。薛老太叫了對方幾聲後,對方沒啥反應,便更加生氣。
可無奈自己腰、腿都疼,她就不再追究對方,推著自行車,一瘸一拐地來到附近的醫院。經醫生檢查,薛老太骨盆受傷。此時,薛老太還想,騎摩託的男子太不像話了,不但連聲對不起都沒說,還躺在地上不起來,真是讓人不解。也許是騎摩托車的男子見自己歲數大,怕訛上他?可自己也不是那樣的人啊。隨後,薛老太就把這事拋到腦後,回家養傷了。
兩天后,讓薛老太震驚的是,警察竟找上了門,和她核實事發當天的情況,說自己撞死人了!隨後,警方將薛老太帶走詢問,又將她的自行車進行安全性能檢測。
一直到被帶到交通事故處理大隊,薛老太還沒反應過來是咋回事,她一直認為自己是受害人。“我騎自行車,他騎的是摩托車,當時他騎得挺快,我也受傷了,咋現在我還要負主要責任呢?”薛老太咋也想不通。經警方現場勘察,事發當天,薛老太騎自行車屬於逆向行駛,而且她騎的自行車安全性能也不達標,又造成了對方死亡。


所以,她要在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後,薛老太還是有些想不明白,自己騎個自行車咋就犯了這麼大的錯誤,不但要進行巨額的經濟賠償,還有可能會被判刑。 前不久,大同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法院認為,薛老太在騎自行車過程中,逆向行駛,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且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查看對方的傷勢而自行離開,構成了肇事逃逸。

後因本人及家屬態度較好,積極賠償,且薛老太年事已高,法院判處薛老太緩刑,並附帶賠償受害人家屬40多萬元。對於這個判定結果,薛老太及家人表示接受。通過這件事,薛老太也接受了教訓,稱無論使用什麼交通工具,只要上路就要遵守交通規則,而且以後一定要多學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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