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政治人物洗錢 小三、同居人都要查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指出,將嚴查政治人物洗錢問題,18類共700多名官員和政治人物列管。(圖/行政院提供,2017.06.22) 大 中 小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22日在行政院會中提出「推動洗錢防制新制具體作為─洗錢防制大進擊」報告,當中指出,28日即將施行的洗錢防制新法中,將針對總統、五院院長等18類共計700多名重要政治人士,及其家庭成員、小三、同居伴侶、密切關係人士進行加強審查,讓政治人物的違法洗錢手法無所遁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柯宜汾指出,新法的重點包括提升洗錢犯罪追訴可訴性、建立透明化金流軌跡、增強我國洗錢防制體制與強化國際合作,而在建立透明化金流軌跡的部份,列入非金融機構人員納入洗錢網絡,這些人員也要加強客戶審查、申報可疑交易,並明訂重要政治人士、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都要被加強審查。防制洗錢列管的政治人物將包括:總統、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正副祕書長、立委、考試委員、監委、司法院大法官、縣市政府正副首長、縣市議會正副議長、中研院正副院長、國安局正副局長、編階中將以上人員、中央二級獨立機關委員及行政院政務委員、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國營事業相當簡任第13職等以上之董事長總經理與其他相當職務、總統府正副秘書長、國安會正副秘書長、駐外大使或代表及派駐國際組織常任代表、司法院以外之中央二級機關首長政務副首長、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民意機關組成黨團之政黨負責人等18類,共計700多人。這些政治人物的家庭成員,指的是一親等直系血親或姻親兄弟姊妹配偶,及其兄弟姊妹相當配偶之同居伴侶。有密切關係之人則是指著眼於財務處理上的密切關係,需視密友或小三是否與該重要政治職務人士有財務處理之密切關係。行政院長林全在會中裁示指出,該制度對於強化我國洗錢防制體質及重建金流秩序,具正面意義;為促進我國金融制度與國際接軌,避免台灣對外經貿及產業發展受到法制基礎不足影響,請各授權子法的主管機關務必加速完成相關配套,落實推動新制,並加強對外宣導,適時消除社會大眾疑慮。林全也說,為全力衝刺明年的(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相互評鑑,請各部會積極配合洗錢防制辦公室加速檢討及改善現有機制,推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及財團法人法完成立法,並請經濟部儘速研擬完成公司法修正草案,使我國法制更加完善,為我國爭取最佳評鑑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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