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拿「一元年薪」避稅 個稅改革該給誰減負?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表。 大 中 小 個人所得稅改革涉及千家萬戶,關係百姓切身利益,歷來都是熱門話題。今年兩會期間,『個稅如何改革』再度成為代表委員和社會各方熱議的焦點。未來個稅改革的主要方向是什麼?免徵額會不會提高?哪些人的個稅負擔會減少?近日,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工薪所得最高一檔稅率要下調嗎?年應納稅所得96萬元(以人民幣計算,以下同)以上,才有『資格』按45%最高稅率繳稅。下調這檔稅率,未必能解決富人『一元年薪』問題。『當前,個人所得稅最突出的問題是,工薪所得實行45%的最高邊際稅率,看起來稅率高,實際上收不到稅。』兩會期間,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黃奇帆提出,應該將個稅最高邊際稅率從45%降至25%,以降低高薪者、中等收入者稅負,營造有利於創新的環境。黃奇帆認為,個稅稅率過高,會導致兩方面問題:一是一些企業會把高管的工資放到香港、新加坡等地發放,享受當地較低的個稅稅率;二是部分私營企業主以不拿工資或『一元年薪』來避稅,並把個人開銷算在了企業的費用上。而降低稅率,既有利於聚集人才,也有利於稅基擴張。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一觀點立刻引發社會熱議,有贊同的也有反對的。那麼,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按45%繳個稅?到底要不要給高薪者降稅?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介紹,在我國目前分類稅制的個稅制度下,個人所得被劃分成11個收入專案,包括工資、薪資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等。其中,對於工資薪資所得,適用3%到45%的7檔累進稅率;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40%的稅率;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把邊際稅率定得高一些,是希望高收入者承擔更多的稅收負擔,為社會多做貢獻。下調邊際稅率,可能會造成課稅功能的扭曲。』白景明說,單就工薪所得來看,年應納稅所得在42萬元以上,適用的稅率是30%;96萬元以上的,才有『資格』按45%的稅率繳稅。這一收入水平,是2015年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15.5倍!『在不同稅收制度下,單純比較某個專案稅率的高低,沒有太大意義。』白景明認為,總的來看,目前工薪所得七檔稅率設計是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下調邊際最高稅率,並不是當前個稅改革的主要方向。一些企業高管通過『一元年薪』避稅,這個問題怎麼解?『這種避稅現象,主要還是跟違法成本和監管程度有關,與個稅稅率高不高沒有直接關係。』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表示,在任何稅制條件下,都難以完全防止逃避稅現象發生。即使把稅率下調到25%,年薪百萬的老板仍要繳20多萬元個稅,他還是有避稅的衝動,仍有可能拿『一元年薪』。一些高收入者可能薪資只拿一元錢,但其收入更多體現在股權等方面,這部分收入在取得股息、轉讓時依然會被相應徵收個稅。『但是,同樣一筆百萬元的收入,如果在工資薪資所得專案下,適用最高45%的稅率;而在股息紅利、財產轉讓專案下,適用稅率只有20%。這可能是一些高收入者放棄高薪,轉為股權收入的一個重要原因。』胡怡建認為,要解決不同收入來源造成的稅負不均,應該推進個稅改革,實行分類與綜合相結合,逐步把一些常規性收入專案合並到一起,按年匯總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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