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劉政池涉嫌竊佔國土 何志偉遭判賠50萬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中)。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3年1月21日 大 中 小 台北市議員何志偉多年前爆料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涉嫌竊佔國有地,在陽明山興建溫泉別墅「七七行館」,還建造地下秘密通道,遭劉政池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士林地方法院19日判決何志偉需賠償劉政池50萬元並登報道歉。2013年間,劉政池在陽明山興建溫泉別墅「七七行館」,涉嫌佔用國有地1800坪做綠化設施,還疑似建造地下祕密通道,被台北市議員何志偉踢爆,檢方前往搜查,並當場在陽明山別墅開挖,確實發現佔地下面積約600平方公尺,180多坪,用12個貨櫃箱組合起來。士林地院一審時認為劉政池涉犯竊佔法及違法水土保持法,因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所以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判處劉政池2年3個月徒刑。劉政池上訴後,全案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劉政池認為,何志偉的爆料影響其名譽,因而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並求償350萬元。士林地院19日判決何志偉應賠償劉政池50萬元,並登報道歉。針對判決結果,劉政池表示,法官很有勇氣,法院判他勝訴,代表司法還是公理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何志偉對此則說,劉政池竊佔國土早已被司法認定有罪,自己是在接獲民眾陳情後,依職權請檢調調查,爆料並非無中生有,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與律師討論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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