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外傭入監 馮滬祥保外就醫獲准

前立委馮滬祥(圖)涉性侵菲傭案,最高法院判刑3年4月確定。馮滬祥去年10月26日入獄服刑,日前以重病為由,向法務部矯正署申請保外就醫獲准;矯正署表示,馮已在18日離開監所。(檔案照片)中央社 106年1月19日 大 中 小 前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外傭,遭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4月徒刑定讞,並於2016年10月底發監執行。但馮滬祥因患有膽管腫瘤疾病,日前向法務部矯正署聲請保外就醫獲准,並於18日下午離開台北監獄。馮滬祥被控在2004年8月間,在家中性侵菲傭,案件經過12年時間審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六審見解,認為馮男精液是在被害人陰道深處被驗出,難以造假,且案後馮滬祥的妻子急著將被害人送出國,有違常情,因此認定馮男有罪,於2016年10月依強制性交罪判馮男3年4月徒刑確定。士林地檢署原本通知馮滬祥在當年10月12日上午10點前報到服刑,但他在前一天卻突然以病重為理由,聲請延緩執行。但馮滬祥在當月26日上午又突然主動報到,士檢於是立即派囚車將他送往台北監獄執行。日前馮滬祥以身患重病為由聲請保外就醫,矯正署在審核醫院診斷證明書等資料後,認為他的病況符合監獄行刑法、保外醫治審核參考基準規定,因此准予保外就醫一個月,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延長。馮滬祥已於18日下午離開台北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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