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追撞女騎士 竟因這點判無罪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基隆市一名呂姓男子,去年9月間與友人在KTV聚會飲酒,隔日上午散場後認為自己神智清醒,竟酒駕上路,在行經東信路時從後方追撞王姓女騎士。警方到場酒測後發現呂男酒測值為0.24毫克,雖未超過公共危險罪標準的0.25毫克,檢方仍以呂男肇事為由將他起訴。但法院認為檢方無法舉證呂男當時已醉到無法安全駕駛,判呂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去年9月間,呂男與友人在KTV中聚會飲酒,隔日上午散場後駕車離去,行經東信路在紅燈起步時從後方追撞前方王姓女騎士,警方獲報到場處理,經酒測後發現王男酒測值為0.24毫克,未達構成公共危險罪的0.25毫克,但檢方認為呂男有肇事事實,因此仍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法院認為,呂男當時雖酒駕,但檢方無法舉證呂男當時精神狀態已無法安全駕駛,且當時正值上下班尖峰時間,呂男座車與王女機車距離太貼近才會不慎碰撞,認為肇事原因與酒駕無關,因此判呂男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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