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牙強制出席算加班?老闆嗆「不爽不要來」員工看法兩極:不要逼員工上台耍猴戲!




尾牙強制出席算加班?




又是過年前企業尾牙旺季,員工飽食一餐、開心摸獎,老闆卻笑不出來。自實施「一例一休」後,周末辦尾牙算不算加班?要不要付加班費?讓雇主十分頭疼。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昨日指出,尾牙如果是員工自由參加,就不算工作時間、也不需支付加班費,但若是強制員工在非上班時間出席,就要支付加班費。


《勞基法》沒有尾牙的規定,「尾牙就是傳統習俗上,老闆為了酬謝員工辛勞請吃飯、抽獎送禮的活動,通常不會強制一定要參加」,理應屬於員工自由參加,所以不管是辦在周五下班後,或是在周末宴請員工,都不算工作時間

如果企業強制員工都要參加尾牙,就要視為工作時間,必須依照平日延長工時、或休息日加班等規定支付員工加班費。也就是說,公司如果在休息日強制員工出席尾牙,就要視為出勤、須支付休息日加班費,若違反加班費規定,可依法裁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尾牙若撞上休息日或例假日,員工出席吃頓飯算不算加班,員工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有得吃還可以抽獎,只花幾個小時的時不會有損失,應不算加班;不過也有人認為,尾牙通常是員工在忙進忙出,根本沒辦法好好享受、用餐,該算加班。

新北市某機械工廠黃姓員工表示,平日工作面對老闆就已經壓力很大,周末假日休息時間,尾牙還要出席陪笑,反而是種壓力
「請老闆不要把快樂建築在員工痛苦上!」

科技大廠和碩公司曾姓業務則讚揚公司的尾牙,雖然選在假日,但隔天可以補假1天,且完全不用上台賣弄風騷,純粹當觀眾在台下大吃大喝看知名藝人勁歌熱舞,一路high到天亮。

平鎮區從事服務業者王姓員工表示,參加尾牙還需要應付老闆要求,事先和同事組隊參加尾牙表演,根本無法放鬆好好吃頓飯,直言老闆「應該要付加班費」。但另名中壢區洪姓員工則說,公司尾牙通通有獎,最小獎2000元以上,當加班費也划得來。

旅行社李姓領隊指出,尾牙活動通常有許多員工擔任工作人員,整晚忙進忙出、忙裡忙外,根本沒辦法好好享受、用餐,「這顯然就該算加班。」

「每天上班8小時和老闆相處已經是一種龐大壓力,誰想假日再和他同桌吃飯?」電影道具公司助理則表示,尾牙照理說是老闆「請」員工、犒賞大家一年來的辛勞,員工應該有拒絕的權利,如果員工心甘情願參加便罷,若是公司規定非得參加不可,當然就要算加班。

有老闆則認為:若吃得不愉快 大可不要來


室內設計公司老闆陳柏勳坦言,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在他的觀念裡,尾牙是相當輕鬆的場合,員工也沒在工作,應該不能算加班,如果真有員工要求出席尾牙要領加班費,「那你不要來吃好了!」

陳柏勳說,他的公司平時均照勞基法放假,因此政府實施「一例一休」對他影響不大,倒是特休假變多,人事成本確實也跟著增加。

「一例一休對中小企業影響很大!」屏東機械製造工廠楊姓老闆昨晚辦尾牙,席開5桌,公司上下全員到齊,他說員工看起來都滿開心、很期待吃尾牙,應該沒人有加班的感覺。

他表示,吃尾牙是員工福利,老闆也可以不必辦,如果尾牙也以加班論,那公司內部平時聚餐算不算加班?若要如此斤斤計較,以後哪個老闆敢請員工吃飯?

苗栗縣瑞士商格蘭富台灣分公司總經理邊士杰表示,資方歲末舉辦尾牙宴請員工,欣賞表演同歡或摸彩等,慰問員工1年來的辛勞,這是好的傳統,也是增進勞資感情的最佳方式,老闆通常還準備豐富獎品、獎金犒賞員工,出席也算小有收穫。不過,如要算加班,仍可透過勞資協商。

台南某科技公司7日吃尾牙,在南科附近的宴會餐廳席開150桌,氣氛熱鬧。業者表示,公司周休二日已行之多年,每年尾牙都在假日舉辦,並不強迫員工參加,如果員工覺得損失一天假,可以不來,再說把尾牙當成加班,這頓飯吃得也不愉快。


而對此,律師吳俊達則以法律的觀點分析《尾牙活動的勞動契約問題》:





即使勞工未出席尾牙,法律上也不構成曠職,雇主也不可以給予勞工任何人事或薪資上不利處分(考績、調職、扣薪或扣全勤獎金)。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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