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免稅延至2021年 小客車以140萬元為限

▲立法院財政委員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法案,將原本將於明年1月27日截止的電動車貨物稅免徵優惠,延長到2021年12月31日,其中電動小客車免稅額以140萬元為限。圖為美國電動車生產商Tesla(圖/Tesla提供,示意圖) 大 中 小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6)日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法案,將原本於明年1月27日截止的電動車貨物稅免徵優惠,延長到2021年12月31日,其中電動小客車免稅額以140萬元為限,超出部分仍得減半課徵。財政部表示,2011年經濟部提出「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財政部也祭出貨物稅免徵優惠,原本優惠期限到2017年1月27日截止,但考量產業尚未成熟,因此同意讓租稅優惠再延長到2021年12月31日。如果民眾購買完全以電動為動力的電動車並完成登記者,包含電動小客車、電動機車、電動公車及計程車等,就可享貨物稅優惠。其中針對電動小客車部分,因考量到電動小客車多為高價進口車,若也享免徵優惠將不利於國產車發展,因此其免稅額以140萬元為限,超出部分仍得減半課徵。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根據經濟部報告估計,至2021年底前將推動電動汽車5939輛、電動機車15萬輛,貨物稅將減少,不過也會增加營業稅等稅收,估整體稅收可增加約19.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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